面向江苏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美丽宜居城市建设的新要求,基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背景下的反思,日前,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进一步优化完善《江苏省生态园林城市标准》,拟增加城市清风廊道建设要求及存在野生动物交易类场所否决项等内容。
据了解,为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江苏近年来以生态园林城市创建为抓手,注重资源保护、生态改善、品质提升及便民惠民,秉承生态节约理念,坚持量质并举发展,成效显著。自开展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创建工作以来,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通过完善生态园林城市标准、高质量推进城市园林绿化建设,进一步贯彻落实了新发展理念,推动江苏城市园林绿化事业实现了高质量发展。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还多次组织开展现场指导,实地察看园林绿化建设质量并督促及时完善提升,要求全省各地坚持生态节约型园林绿化建设理念,科学布局城乡绿地,持续提升建管水平,取得了明显成效。
截至目前,江苏共拥有国家生态园林城市9个,数量位居全国第一,占全国总量(19个)的47%;拥有国家园林城市(县城)39个,在全国率先实现国家园林城市设区市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