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政府日前正式公布的《广州市无障碍环境建设管理规定》将于5月1日正式施行。这项规定明确公共场所电梯处应设置语音提示,鼓励研发、推广无障碍信息交流的技术、产品、服务。
规定是为有效保障残疾人、老年人、伤病患者、孕妇儿童等行动不便者的合法权益,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与经济社会更加协调发展。
在信息无障碍方面,该规定明确配备手扶电梯或者直升电梯的公共图书馆、地铁站、人行天桥、地下通道等公共场所,应当逐步在电梯处设置语音提示功能;明确鼓励有关科研单位、企业或者个人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课题研究,研发、推广和应用无障碍地图、教学材料、翻译软件等满足无障碍信息交流的技术、产品、服务。
公共交通领域无障碍建设优化,这项规定明确公共(电)汽车、轨道交通车辆和巡游出租车运营单位应当配置一定比例的可供轮椅乘客使用的无障碍车辆,并制定相配套的无障碍服务规范。
规定强调建设单位的主体责任,明确设计、图文审查、施工及监理单位的责任,要建立邀请残疾人代表参与竣工验收的试用制度,听取残疾人代表的试用意见。
在推进构建共建共治共享上,规定还明确残疾人组织、老年人组织、妇女联合会可聘请监督员,参与本市无障碍环境建设与管理情况的监督活动;明确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对损毁、擅自占用无障碍设施以及擅自改变无障碍设施用途的行为进行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