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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隋维钧书记一份公开信

发布时间:2020-11-17作者:habisihatu来源: 举报投诉

  ——鄂托克前旗政府推诿八年未足额发放征地补偿款


  我叫呼毕斯哈图,性别:男,民族:蒙古族,现年53岁,身份证号码:152724196711271511,系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鄂托克前旗敖勒召其镇查干巴拉嘎苏嘎查敖格特尔社牧民。

  2012年4月23日经鄂托克前旗人民政府同意,由国土资源局和敖勒召其镇人民政府组织实为甲方,征用牧民呼毕斯哈图承包地共2332亩:其中水浇地90亩,按3000元/亩给予补偿,小计270000元;草原地2242亩,按1250元/亩给予补偿,小计2802500元,上述补偿费用均包括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

  鄂托克前旗敖勒召其镇未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内政发【2011】143号足额发放,少补偿6614646.7元。

  今无奈致信给您,望您在百忙之中,关注民生、体查民情,我的被征地补偿款是被贪污了,还是被克扣,挪用了?至今鄂尔多斯市、鄂托克前旗自然资源局也没有对我的承包地被征拖欠补偿问题,征地用途,面积,国家审批手续等作出解释,市、旗主要负责人依然推诿扯皮,望您责成专人落实我的征地补偿款去向,惩治不作为乱作为的地方官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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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致信人:呼毕斯哈图

  2020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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