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请报送农村危房改造拟予激励对象名单的通知》(建办村电〔2021〕11号)要求,综合考虑危房任务量、改造实施效果等情况,拟推荐我市房山区为农村危房改造激励对象。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3月5日至2021年3月9日。公示期内,如对推荐对象有异议,可通过电话或书面方式向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反映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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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1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