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省级重点工程项目(第二批)名单已印发,现就有关情况予以说明。
一、省重点工程项目是指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发展规划,对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支撑引领、对产业转型升级具有导向示范作用,符合省重点工程项目准入条件并经省人民政府审定的项目。重点项目具有引领示范性强、经济效益好、社会关注度高、投资额大等特点。
二、2020年省级重点工程项目(第二批)确定,坚持以“转型为纲、项目为王”为导向,紧密围绕资源型经济地区转型、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能源革命排头兵等国家重大战略部署要求,聚焦重大战略遴选项目,以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新基建、新能源、现代服务业等发展重点为主攻方向,遴选一批加速转型升级的产业项目,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支撑;并选择一批投资规模大、辐射作用强的公路、铁路、生态治理等重大基础设施和重大民生项目,多点发力助推投资平稳增长。
三、省级重点工程项目按产业大类分为产业转型类(包括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制造业、现代农业、商贸物流、文化旅游等)、传统产业升级类(包括火力发电、煤炭、冶金、其他工业等)和基础设施类(包括铁路、公路、机场、水利、生态治理等)3个大类。
四、按项目所在的不同阶段分为前期项目和建设项目。其中:前期项目是指项目实施主体已确定,正在办理如土地、环评、产能、可研立项等各类手续的项目;建设项目是指在本年度能够完成实体工程量、形成固定资产投资的项目,包括新建项目和续建项目。
五、2020年省级重点工程项目(第二批)共86项,建设项目45项(其中:产业转型项目31项,传统产业升级项目6项,基础设施项目8项)。前期项目41项(其中:产业转型项目20项,传统产业升级项目10项,基础设施项目11项),
六、要求各市、各部门要按照“四为四高两同步”总体思路和要求,强化“项目为王”鲜明导向,坚持服务理念,抓好“六最”营商环境建设,健全服务机制,加大要素保障力度,落实好“13710”督办制度,不断提高服务企业和项目建设的水平。
七、建设项目要健全管理制度,强化安全监管,保证工程质量,及时解决好堵点、痛点、难点问题,推进项目正常建设;前期项目要加强部门之间联动,加快各类手续办理,尽快落实开工条件,确保项目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