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撤销湖南交安市政建设有限公司等三家公司
2020年第1批不良行为记录的通知
湘建建函〔2020〕70号
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各有关单位:2020年5月27日,郴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向我厅上报《关于撤销湖南交安市政建设有限公司等三家公司不良行为的请示》,请求撤销我厅《关于公布2020年第一批湖南省建筑市场责任主体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通知》(湘建建〔2020〕49号)中湖南交安市政建设有限公司、永兴县建筑工程公司、湖南中建设计监理有限公司等三家公司不良行为记录。
经核实,永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相关工作人员在不良行为记录上报过程中工作不严谨、程序不规范,误将上述三家公司上报至我厅,以致我厅在湘建建〔2020〕49号文中予以汇总公布。对于上述工作失误,我厅已责成郴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严肃问责。目前,永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市场管理股股长颜东和已免职。
鉴于该不良行为记录由永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失误造成,且已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经研究,同意撤销2020年第1批湖南省建筑市场责任主体不良行为记录中湖南交安市政建设有限公司(永兴县五星学校、永兴县龙山名邸)一般不良行为记录、永兴县建筑工程公司(永兴橙香家园)严重不良行为记录、湖南中建设计监理有限公司(永兴县五环时代体育广场)一般不良行为记录。同时,对永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及相关责任人员颜东和在不良行为记录上报工作中的不规范行为予以全省通报批评。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0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