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建科函〔2021〕6号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公布2020年浅层地热能建筑规模化
应用试点项目的通知
长沙市、湘潭市、衡阳市、怀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进我省浅层地热能建筑规模化应用试点工作,根据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四部门《关于大力推进浅层地热能建筑规模化应用试点工作的通知》(湘建科〔2020〕135号)、《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浅层地热能建筑规模化应用试点工作方案><湖南省浅层地热能建筑规模化应用试点申报指南>的通知》(湘建科函〔2020〕144号)要求, 经市州申报、省直相关部门和专家评审推荐、厅务会研究、公示无异、厅党组会审定后,确定“望城区滨水新城(含望城区行政中心)”等5个项目为2020年浅层地热能建筑规模化应用试点项目(详见附件),现予以公布。请各市州住建部门和有关单位高度重视,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大力支持试点。各市州住建部门要督促试点地区抓紧推进项目试点工作,明确试点项目支持政策,积极在市政设施规划、项目建设用地配套、供能服务及收费标准等方面给予支持,确保试点项目取得实效;
二是严格目标任务。各试点地区要制定项目年度目标任务(2021-2022年),严格按照申报方案、专项规划等要求抓紧推进,要确定项目联系人,相关资料和人员于1月30日前报送省住建厅建筑节能与科技处;
三是强化考核监督。省住建厅将会同省直相关部门按要求组织年度考核评价和专项验收,对不能按进度要求推进的项目进行通报,对试点期内不能完成试点任务的地区收回扶持资金并进行通报。
联系电话(传真):0731-88950078
邮箱:307815876@qq.com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