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建办〔2020〕108号
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长春新区城建委、长白山管委会, 各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建筑企业:
为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扎实推进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建设的通知》(建办市函﹝2017﹞435号)《关于对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数据实行分级管理和开展数据专项治理等工作的通知》(建市招函〔2019〕48号),加强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业绩入库管理工作,我省“工程项目业绩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原系统)已于2019年11月26日上线运行。为提高项目基础数据完整性和准确性,保障工程项目信息在资质申报、招标投标等工作中的有效运用,经研究决定对“工程项目业绩管理系统”进行升级,系统命名为“工程项目业绩管理系统3.0版”(以下简称新系统),现就上线运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升级时间安排
新系统计划于2020年9月20日上线,原系统将于2020年9月19日关闭,各市州主管部门审核人员应在原系统关闭前3个工作日,对属地待审业绩项目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做出审核。所有经原系统审批通过的业绩,将按照审核部门层级自动划分为A/B/C级,且在原系统关闭之后无需重复申报和审核。
二、新系统业绩录入范围
本次新系统上线后,仅针对未在“吉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工改系统”)、“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施工许可管理系统”申报过的历史业绩进行补录,对于在建未竣工的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请申报单位继续在“工改系统”办理项目信息登记和审批,相关登记、审批的过程、结果信息自动推送至省平台项目库公示。
三、业绩信息应用场景
对于在原系统或新系统审批通过的业绩,施工企业可作为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业绩使用,操作步骤为:省平台企业端-施工企业资质申报管理-资质升级申报页-企业代表工程业绩-添加业绩补录模块的列表下勾选。
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申请调用业绩操作步骤为:省平台企业端—资质申请—企业业绩(非注册主导专业人员个人业绩)—查找勾选已录入业绩。
四、平台过渡说明
对于已经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省平台)”页面——“工程项目信息-业绩查询”模块公示的业绩,将迁移至“工程项目信息-工程项目”模块下公示,方便公众查询比对。
根据原系统各审核人员权限现状,已将审核权限迁移至新系统,业务模块登录路径为:省平台-工程项目业绩管理-业绩录入管理模块。
对于已经在省平台、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公示为“B\C 级”的业绩数据,企业需要更正信息的,需要向省住建厅建筑管理处提出更正申请;对于未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公示,但已经在省平台公示为“D级”的业绩数据,企业需要更正信息的,在省平台企业端—工程项目信息管理—业绩录入模块中下载相关业绩,并完善不完整的业绩信息后提交审核,审核通过后即可在省平台、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公示。
五、相关工作要求
1.新系统补录的数据,将严格遵守住房城乡建设部2018年12月28日颁布的《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数据标准》。为保障各申报主体企业自身利益,各申报主体企业应严格按照系统设置的必填项内容进行填写,并仔细核对申报内容是否真实有效。不符合数据标准的数据,将无法上传和推送至省平台的工程项目公示页面和全国平台的建设项目公示页面。
2.根据项目信息数据标准要求,工程项目信息入库时需要增加审核人员、所在部门相关信息。各级主管部门审核人员应确认已经准确实名登记,所在部门应为实际处(科)室名称。未实名制的具体修改方法如下:审核人员登录省平台,在“系统管理”模块下,进入“用户管理”模块,根据提示内容修改所在部门名称和姓名。
3.因业绩信息补录和治理工作事关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企业的切身利益,请各地住建主管部门按管理权限,将本通知转发到有关企业,并将具体审核人员的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对企业进行公布。
各企业在工作中遇到问题,请联系工程项目业绩管理系统技术支持部门:北京建设信源资讯有限公司长春分公司。
联系人:张 强 电话:0431-81090201/0205
各地在工作中遇到问题,请反馈至省厅相关业务处室。
勘察设计处:邢蕴哲 电话:0431-82752399
建筑管理处:李 振 电话:0431-82752559
质 监 站:张雪楠 电话:0431-82752582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