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建管〔2020〕20号
各市(州)建委(住房城乡建设局),长白山管委会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相关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吉林省地方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的通知》(吉司办发〔2020〕20号)和《关于开展工程建设行业专项整治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298号)文件要求,现决定对《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招标投标工作的通知》(吉建招〔2016〕9号)文件予以废止,相关管理规定另行发布。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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