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规定,现将广东省住房公积金2019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全省共设21个设区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7个独立设置的分中心(其中,广州铁路分中心隶属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河源源城区分中心、紫金县分中心、龙川县分中心、连平县分中心、和平县分中心、东源县分中心隶属河源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从业人员2,280人,其中,在编1,119人,非在编1,161人。
(二)住房公积金监管机构: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财政厅和人民银行广州分行负责对本省住房公积金管理运行情况进行监督。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设立住房公积金监管处,负责辖区住房公积金日常监管工作。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2019年,新开户单位81,878家,实缴单位425,747家,净增单位51,188家;新开户职工339.56万人,实缴职工2,008.32万人,净增职工97.49万人;缴存额2,590.26亿元,同比增长13.01 %。2019年末,缴存总额17,852.71 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6.97%;缴存余额6023.97 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4.28 %。
(二)提取:2019年,提取额1,837.67亿元,同比增加8.96%;占当年缴存额的70.95%,比上年减少2.63个百分点。2019年末,提取总额11,828.73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8.39 %。
(三)贷款
1.个人住房贷款:2019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22.69万笔1,173.83亿元,同比增长43.69%、56.34%。回收个人住房贷款414.91亿元。
2019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200.30万笔7,216.20亿元,贷款余额4,584.49亿元,分别比上年末增加12.78%、19.43%、19.84%。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76.10%,比上年末增加3.53个百分点。
2.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2019年末,累计发放项目贷款3.55亿元。
(四)购买国债:2019年,购买(记账式、凭证式)国债10.00亿元,(兑付、转让、收回)国债7.00亿元。2019年末,国债余额13.39亿元,比上年末增加3.00亿元。
(五)融资:2019年,归还0.31亿元。2019年末,融资总额34.71亿元,融资余额9.08亿元。
(六)资金存储:2019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1,490.93亿元。其中,活期3.39亿元,1年(含)以下定期150.95亿元,1年以上定期1,160.87亿元,其他(协定、通知存款等)175.72亿元。
(七)资金运用率:2019年末,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项目贷款余额和购买国债余额的总和占缴存余额的76.33%,比上年末增加3.56百分点。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19年,业务收入1,883,764.70万元,同比增长14.98%。其中,存款利息512,598.63万元,委托贷款利息1,366,346.13万元,国债利息3,530.73万元,其他1,289.21万元。
(二)业务支出:2019年,业务支出1,025,217.00万元,同比增长15.69%。其中,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利息889,595.70万元,归集手续费53,555.78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66,112.62万元,其他15,952.90万元。
(三)增值收益:2019年,增值收益858,547.70万元,同比增长14.14%;增值收益率1.51%,与上年一致。
(四)增值收益分配:2019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339,688.73万元,提取管理费用65,189.60万元,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453,669.37万元。
2019年,上交财政管理费用61,074.68万元,上缴财政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504,213.20万元(根据各地公积金管理中心上报数汇总)。
2019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1,732,641.23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3,767,858.95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2019年,管理费用支出70,978.04万元,同比增长3.72%。其中,人员经费32,121.83万元,公用经费3,502.39万元,专项经费35,353.82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一)个人住房贷款:2019年末,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14,962.28万元,逾期率0.33‰。
2019年,提取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339,688.73万元,使用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呆坏账0.00万元。2019年末,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1,732,641.23万元,占个人贷款余额的3.78%,个人贷款逾期额与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的比率为0.86%。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2019年,实缴单位数、实缴职工人数和缴存额增长率分别为13.67%、5.10%和13.01%。
缴存单位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9.71%,国有企业占2.91%,城镇集体企业占0.74%,外商投资企业占5.85%,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67.46%,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3.48%,其他占9.85%。
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16.93%,国有企业占9.35%,城镇集体企业占0.89%,外商投资企业占16.81%,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45.91%,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2.27%,其他占7.84%;中、低收入占94.07%,高收入占5.93%。
新开户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5.76%,国有企业占5.68%,城镇集体企业占0.69%,外商投资企业占19.06%,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54.92%,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3.11%,其他占10.78%;中、低收入占99.25%,高收入占0.75%。
(二)提取业务:2019年,874.71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1,837.67亿元。
提取金额中,住房消费提取占88.4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13.51%,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54.31%,租赁住房占16.15%,其他占4.44%);非住房消费提取占11.59%(离休和退休提取占7.6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0.33%,出境定居占1.05%,其他占2.59%)。
提取职工中,中、低收入占89.17%,高收入占10.83%。
(三)贷款业务
1.个人住房贷款:2019年,支持职工购建房2,739.75万平方米。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含公转商贴息贷款)为9.67%,比上年末增加0.55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2,786,983.20万元。
职工贷款笔数中,购房建筑面积90(含)平方米以下占35.70%,90-144(含)平方米占56.35%,144平方米以上占7.95%。购买新房占66.48%(其中购买保障性住房占1.41%),购买二手房占31.29%,其他占2.23%。
职工贷款笔数中,单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50.72%,双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49.07%,三人及以上缴存职工共同申请贷款占0.21%。
贷款职工中,30岁(含)以下占32.11%,30岁-40岁(含)占46.50%,40岁-50岁(含)占17.98%,50岁以上占3.41%;首次申请贷款占84.67%,二次及以上申请贷款占15.33%;中、低收入占94.46%,高收入占5.54%。
2.异地贷款:2019年,发放异地贷款16,218笔685,707.45万元。2019年末,发放异地贷款总额2,159,035.18万元,异地贷款余额1,670,017.43万元。
3.公转商贴息贷款:2019年,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1,624笔73,922.50万元,支持职工购建房面积23.91万平方米。当年贴息额13,483.63万元。2019年末,累计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37240笔1,573,827.90万元,累计贴息43,596.08万元。
(四)住房贡献率:2019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公转商贴息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108.32%,比上年增加12.17个百分点。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当年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情况(下发文件名称、文号)。
1.《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住房公积金数据平台接入工作的通知》(粤建办金函〔2019〕6号)。
2.《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立健全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的通知》(粤建金〔2019〕111号)。
(二)当年开展监督检查情况。
1.加强对全省住房公积金资金运行情况的监管。
2019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根据《广东省住房公积金资金流动性风险预警和管理的指导意见》,定期对全省情况汇总、分析研判:一是对个贷率超过85%的13个地市进行动态跟踪;二是对超100%的城市进行督促整改。全省资金流动性在可控范围。
2.开展了政策执行情况检查及风险隐患排查。
2019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住房公积金电子稽查工作的通知》(建办金函〔2019〕297号)要求,利用国家住房公积金电子稽查工具,在全省部署了电子稽查工作,建立重要疑点问题统计分析制度,对排查发现问题和风险隐患,及时落实整改,消除风险隐患。
3.配合国家审计署专项审计。
2019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按照《审计署关于审计广东省住房公积金和住宅专项维修基金的通知》(审社通〔2019〕68号)要求,组织全省各地配合审计署广州特派办、深圳特派办做好对全省住房公积金专项审计,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逐项落实整改,提升住房公积金管理。
(三)当年服务改进情况。
1.全面开展“堵点痛点”疏解工作。
2019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认真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百项疏堵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府函〔2019〕194号)要求,督导各地梳理住房公积金业务“堵点痛点”:一是通过网厅、热线电话、服务微信号、厅长信箱、回复文件等方式,积极回应群众诉求,解决缴存职工办理公积金业务遇到的问题;二是开展住房公积金事项标准化工作,落实优化措施,优化办事流程,减证便民,疏解“难点痛点”;三是建立粤港澳大湾区公积金信息共享平台,解决异地贷款、异地提取、异地转移接续职工城际间跑动的问题,助力湾区人才要素流动。
2.推动全面接入了“粤省事”小程序。
2019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根据省政府“数字政府”建设工作部署,组织全省各地住房公积金全部接入“粤省事”政务服务平台,实现查询业务功能全省覆盖。除个别城市外,大部分城市已与“粤省事”对接业务功能,可在“粤省事”小程序在线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全年占“粤省事”小程序业务办理总量的40%。
(四)当年信息化建设情况。
1.完成“双贯标”工作。
2019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狠抓贯彻基础数据标准和银行结算应用系统与公积金管理中心接口标准(简称“双贯标”)工作,集中对工作未完成的10个城市进行督导,确保“双贯标”工作全部通过部省联合验收。全省“双贯标”工作的全面完成,为全省接入全国住房公积金数据平台、上线“粤省事”小程序、建设粤港澳大湾区住房公积金信息共享平台夯实了基础。
2.通过综合服务平台建设验收。
2019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立健全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的通知》(建金〔2019〕57号)要求,组织各地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搭建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特别是建立线上服务渠道,开通线上线下共10多个服务渠道,网上办事大厅、手机APP、微信公众号、支付宝城市便捷服务、“刷脸认证”技术等线上服务方式广泛运用,线上办理率达95%以上。全省综合服务平台全部通过验收。
3.率先实现接入全国住房公积金数据平台。
2019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全国住房公积金数据平台接入工作的通知》(建办金函〔2019〕36号)要求,采用全省统一适配建设、统一接入平台的方式,会同省建行顺利于4月底全面完成接入任务,广东成为全国首个接入数据平台的省份。
4.建成了粤港澳大湾区住房公积金信息共享平台。
2019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贯彻落实省政府“百项疏堵”行动计划,助力粤港澳大湾区人才建设,会同省中行至年末建成了粤港澳大湾区住房公积金信息共享平台,以大湾区为起点,全省21个城市全部接入应用,实现城市间的数据互联共享。通过平台办理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异地贷款、异地提取等跨区域业务,多项业务无需职工在两个城市间跑动,大大减少了办事要件,压减了审批时长,解决了住房公积金业务存在的职工办理业务两地跑,出具证明、发函查验、查询审核等流程多时间长等痛点堵点问题。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广东省财政厅
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
2020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