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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青海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西宁中心支行青海省住房公积金2019年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3-13作者:admin来源: 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厅

  

  

   

  

  

  青建房〔2020〕92号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规定,现将青海省住房公积金2019年年度报告汇总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全省共设8个设区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1个独立设置的分中心和1个行业中心。从业人员369人,其中,在编220人,非在编149人。

  (二)住房公积金监管机构: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财政厅和人民银行西宁中心支行负责对本省住房公积金管理运行情况进行监督。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设立住房公积金监管处,负责辖区住房公积金日常监管工作。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2019年,新开户单位1083家,实缴单位9736家,净增单位784家;新开户职工5.77万人,实缴职工54.52万人,净增职工1.7万人;缴存额117.76亿元,同比增长10.42%。2019年末,缴存总额880.73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5.43%;缴存余额329.73亿元,比上年末增加6.16%。

    (二)提取:2019年,提取额98.63亿元,同比增长16.35%;占当年缴存额的83.76%,比上年增加4.28个百分点。2019年末,提取总额551亿元,比上年末增加21.81%。

  (三)贷款

  1.个人住房贷款:2019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73万笔70.59亿元,同比下降19.16%、14.33%。回收个人住房贷款38.04亿元。

  2019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27.21万笔527.92亿元,贷款余额247.8亿元,分别比上年末增加6.83%、15.44%、15.12%。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75.15%,比上年末增加5.85个百分点。

  2.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2019年,发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0亿元,回收项目贷款0亿元。2019年末,累计发放项目贷款2.07亿元,项目贷款余额0亿元。

  (四)购买国债:无

  (五)融资:2019年,融资4.17亿元,归还0.39亿元。2019年末,融资总额4.76亿元,融资余额4.07亿元。

    (六)资金存储:2019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99.69亿元。其中,活期3.6亿元,1年(含)以下定期35.19亿元,1年以上定期57.91亿元,其他(协定、通知存款等)2.99亿元。

  (七)资金运用率:2019年末,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项目贷款余额和购买国债余额的总和占缴存余额的75.15%,比上年末增加5.85个百分点。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19年,业务收入103900.84万元,同比增长2.9%。其中,存款利息29493.2万元,委托贷款利息74230.12万元,国债利息0万元,其他177.52万元。

  (二)业务支出:2019年,业务支出56276.14万元,同比增长1.43%。其中,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利息48783.19万元,归集手续费4461.81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3027.84万元,其他3.3万元。

  (三)增值收益:2019年,增值收益47624.7万元,同比增长4.69%;增值收益率1.47%,比上年减少0.05个百分点。

  (四)增值收益分配:2019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29355.8万元,提取管理费用5548.58万元,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1785.57万元。果洛中心弥补亏损661.15万元,年末待分配增值收益273.6万元。

  2019年,上交财政管理费用4852.89万元,上缴财政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5084.03万元。

  2019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163069.4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79654.08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2019年,管理费用支出8179.21万元,同比增长4.43%。其中,人员经费4409.68万元,公用经费912.32万元,专项经费2857.21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一)个人住房贷款:2019年末,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954.77万元,逾期率0.38‰。

  2019年,提取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29355.8万元,使用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呆坏账0万元。2019年末,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163069.4万元,占个人贷款余额的6.58%,个人贷款逾期额与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的比率为0.58%。

  (二)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无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2019年,实缴单位数、实缴职工人数和缴存额增长率分别为8.76%、3.22%和10.42%。

  缴存单位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61.23%,国有企业占11.98%,城镇集体企业占2.76%,外商投资企业占0.51%,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18.54%,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1.79%,个人自愿缴存占0.12%,其他占3.07%。

  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47.31%,国有企业占34.53%,城镇集体企业占2.01%,外商投资企业占1.1%,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8.61%,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0.61%,个人自愿缴存占0.54%,其他占5.29%;中、低收入占98.86%,高收入占1.14%。

  新开户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28.86%,国有企业占24.09%,城镇集体企业占3.86%,外商投资企业占1.04%,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23.09%,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1.43%,个人自愿缴存占4.72%,其他占12.91%;中、低收入占99.79%,高收入占0.21%。

  (二)提取业务:2019年,26.6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98.63亿元。

  提取金额中,住房消费提取占77.98%(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41.78%,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30.36%,租赁住房占1.37%,其他占4.47%);非住房消费提取占22.02%(离休和退休提取占17.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2.44%,出境定居占1.18%,其他占1.3%)。

  提取职工中,中、低收入占99.3%,高收入占0.7%。

    (三)贷款业务

  1.个人住房贷款:2019年,支持职工购房160.22万平方米。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含公转商贴息贷款)为43.22%,比上年末增加0.44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81029.43万元。

  职工贷款笔数中,购房建筑面积90(含)平方米以下占19.05%,90-144(含)平方米占70.7%,144平方米以上占10.25%。购买新房占71.23%(其中购买保障性住房占0.12%),购买二手房占27.49%,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0.01%,其他占1.27%。

  职工贷款笔数中,单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48.55%,双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51.44%,三人及以上缴存职工共同申请贷款占0.01%。

  贷款职工中,30岁(含)以下占40.41%,30岁-40岁(含)占35.2%,40岁-50岁(含)占19.41%,50岁以上占4.98%;首次申请贷款占79.88%,二次及以上申请贷款占20.12%;中、低收入占99.04%,高收入占0.96%。

    2.异地贷款:2019年,发放异地贷款3322笔134476.38万元。2019年末,发放异地贷款总额585869.62万元,异地贷款余额250738.02万元。

  3.公转商贴息贷款:无

  4.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2019年末,全省有住房公积金试点城市2个,试点项目4个,贷款额度2.07亿元,建筑面积11.17万平方米,可解决1613户中低收入职工家庭的住房问题。4个试点项目贷款资金已发放并还清贷款本息。

    (四)住房贡献率:2019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公转商贴息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125.08%,比上年减少14.03个百分点。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当年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情况。一是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的指导意见》精神,指导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订出台了自主缴存人员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具体办法和实施细则。二是为确保各地住房公积金运行正常合规、管理规范、风控有力,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通知》(青建房〔2019〕244号),要求各中心严格执行政策及业务标准、清理完善历史数据、精简合并银行账户、强化贷款风险管理。

    (二)当年开展监督检查情况。一是开展住房公积金电子稽查工作。按照住建部安排,我省在政策执行检查和风险隐患排查的基础上,运用电子化稽查工具组织开展了专项检查工作。各地对照稽查报告深入查找关键领域的薄弱环节和潜在风险点,认真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及时研究采取了防控措施。二是打击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行为。组织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展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行动,通过自查自纠对发现的违规情况,及时进行了处理,维护缴存职工的合法利益。三是开展住房贷款担保情况调查。根据住建部安排,组织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贷款过度担保、违规收费等情况进行了自查,进一步规范了住房担保业务。

  (三)当年服务改进情况。省直、海南、玉树等中心在12329微信公众号开通了物业费、正常退休、归还本中心贷款等提取业务,进一步拓宽了服务渠道。西宁中心上线运行了住房公积金管理“云平台”系统,完善了服务平台功能,丰富了线上业务办理种类。启动人工智能服务,在微信公众号、网上大厅、手机APP三个服务渠道上线人工智能应答系统,建设12329住房公积金热线中心。

  (四)当年信息化建设情况。一是全面完成“双贯标”验收。经住房公积金监管司同意,省住建厅抽调相关中心专业人员组成检查验收组,于4月12日完成了对海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基础数据标准贯标和结算应用系统接入工作的检查验收,全面完成了我省住房公积金“双贯标”工作。二是对标完成数据平台接入。根据住建部要求,省住建厅积极开展数据平台接入工作,按照《全国住房公积金数据平台接入技术方案》指导各中心认真进行数据整理审核,按期接入了全国住房公积金数据平台,为缴存职工提供准确的数据查询服务打下了良好基础。三是建立电子档案管理系统。省直、海南和玉树中心结合本单位业务需要,建立了住房公积金电子档案管理系统。进一步简化了职工业务办理过程中的要件,推动业务受理、审批办理、档案管理工作便捷化、电子化、现代化。

  (五)当年住房公积金机构及从业人员所获荣誉情况。

  西宁中心被全国妇联授予“全国巾帼文明岗”荣誉称号;被中共青海省委宣传部授予“青海省学雷锋活动示范点”荣誉称号;被共青团青海省委员会授予“青海高原青年文明号”荣誉称号;被青海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公示为“省级文明单位”。

  省直分中心被共青团中央、住建部评为“2017-2018年度精神文明单位。”2008年以来连续11年被评为全国精神文明单位。

  海东中心荣获省级“文明单位”称号、海东市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称号。

  海北中心被海北州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授予“群众满意窗口”称号。

    黄南中心荣获2019年度省级文明单位称号。

    果洛中心服务窗口被果洛州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连续三年评为“优秀窗口”。

  海西中心荣获省级“文明单位”称号。

  

        

  

  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青海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西宁中心支行

                    2020年4月20日

  

  

  


  

  各中心(分中心)情况表

  单位:万人、万元

  中心(分中心)名称

  缴存

  提取

  个人贷款

  试点项目贷款

  国债余额

  资金运用率

  增值收益

  实缴人数

  缴存总额

  缴存余额

  期末个人

  提取总额

  发放总额

  贷款余额

  个贷率

  逾期率

  发放 总额

  贷款 余额

  逾期率

  增值收益

  增值收益率

  西宁

  21.61

  2952121.54

  1030566.08

  1921555.46

  1745161.63

  900769.48

  87.41%

  0.15‰

  13400

  0

  0

  0

  87.41%

  13928.37

  1.38%

  省直

  11.12

  1827746.99

  690036.51

  1137710.48

  1148293.79

  635660.61

  92.12%

  0.16‰

  0

  0

  0

  0

  92.12%

  14476.57

  2.14%

  油田

  2.08

  809574.53

  277177.3

  532397.23

  119652.8

  37240.18

  13.44%

  0.65‰

  0

  0

  0

  0

  13.44%

  5958.36

  2.13%

  海东

  4.85

  873363.08

  325063.51

  548299.57

  640426.4

  212949.29

  65.51%

  1.3‰

  0

  0

  0

  0

  65.51%

  2920.53

  0.9%

  海北

  1.59

  293798.65

  105566.17

  188232.48

  242011

  106828.55

  101.19%

  0‰

  0

  0

  0

  0

  101.19%

  1179.11

  1.15%

  黄南

  1.32

  257206.47

  123151.51

  134054.96

  205042.35

  76956.58

  62.49%

  1.41‰

  0

  0

  0

  0

  62.49%

  850.75

  0.68%

  海南

  2.09

  409256.96

  148038.15

  261218.81

  313916.9

  135889.32

  91.79%

  0.66‰

  0

  0

  0

  0

  91.79%

  1765.05

  1.21%

  果洛

  1.15

  199100.87

  73526.71

  125574.16

  61062.34

  40440.1

  55%

  0.13‰

  0

  0

  0

  0

  55%

  934.75

  1.42%

  海西

  7.08

  822431.55

  353563.69

  468867.86

  426449.74

  194393.75

  54.98%

  0.49‰

  7300

  0

  0

  0

  54.98%

  3424.84

  1%

  玉树

  1.64

  362747.25

  170652.74

  192094.51

  377184.9

  136894.68

  80.22%

  0.84‰

  0

  0

  0

  0

  80.22%

  2186.39

  1.32%

  合计

  54.52

  8807347.89

  3297342.37

  5510005.52

  5279201.85

  2478022.54

  75.15%

  0.38‰

  20700

  0

  0

  0

  75.15%

  47624.7

  1.47%

  截至2019年12月31日


原文链接:http://zjt.qinghai.gov.cn/html/107/1724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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