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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物业管理区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13作者:admin来源: 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厅

  

  

  

  青建房〔2020〕30号

  西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海东市、各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物业服务企业: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2月7日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做好防治工作的通知》(国发明电2号)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有关工作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全省物业管理区域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不断巩固防控成果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全省各住建(房管)行政主管部门和物业服务企业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坚决按照《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当前疫情处置工作的紧急通知》(青建办〔2020〕23号)要求,切实增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以讲政治的最高标准,以对人民的最深情怀,以果断有力、科学周密的举措,全力以赴投入疫情防控中心工作,形成了全面动员、全面部署、全面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局面,为遏制疫情扩散蔓延作出了积极贡献。各物业服务企业迅速行动,在第一时间启动疫情防控一级响应,投入大量的人力、财力、物力,采取有效措施,逆行而上,24小时坚守岗位,紧张有序开展了人员登记、车辆排查、公共区域消杀、宣传引导等工作,奋力用物业管理与暖心服务筑起了小区疫情防控安全墙。西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海东市住建局组织开展了物业管理区域疫情防控检查,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支持和配合社区及相关部门做好人员的排查、筛查工作,全面落实联防联控措施,构筑群防群治的严密防线。海北州门源县住建局周密部署,靠前指挥,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政治功能,创新工作方法,优化防控措施,以疫情防控行动不断强化和践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但是,在我省各行各业同心协力、全力以赴投入打赢疫情防控狙击战的过程中,有的住建(房管)行政主管部门检查指导不到位、总结宣传力度不够、服务意识不强,个别物业服务企业责任意识淡薄、思想认识缺位、疫情防控工作台账不齐全、人员及车辆进出入登记检查不细致、垃圾处理不规范、小区消毒不及时不彻底等。各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物业服务企业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动作为,查漏补缺,要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务实的作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相关物业管理服务工作。

  二、抓实抓细工作措施,不断落实防控责任

  (一)进一步压实防控责任。当前,疫情防控正处于关键阶段。各地住建(房管)行政主管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的首要工作任务来抓,落实属地管理和行业监管责任,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依法防控,加强督导检查,指导辖区物业服务企业参照执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转发中国物业管理协会制定的《住宅、写字楼、产业园区、医院、高校物业管理区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操作指引(试行)》,确保各项防控措施得到全面落实。积极协调和帮助物业服务企业解决在疫情防控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坚定信心、精准施策,全力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疫情防控工作,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二)进一步加强秩序维护。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将各项防控措施抓早抓小、落细落实。采取有效措施,严把小区进出入关,完善人员和车辆登记。严格执行体温检测制度,对进入物业管理区域的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发现体温异常的,及时报告属地社区。注重业主生命安全健康,对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乘坐过的电梯,应当按照卫生防疫部门要求进行科学处置。

  (三)进一步加强卫生管理。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加大对物业管理区域公共空间和重点部位的清洁和消毒,增加频次和频度,尤其要对门卫室、电梯间、过道楼梯间、物业服务用房、卫生间、停车场、垃圾箱(桶)等公共区域要严格进行消毒杀菌。要及时清扫清运小区垃圾,做到日清日结,教育引导广大群众在指定位置定点投放废弃口罩等特殊有害垃圾,共同创造卫生、干净、整洁、健康的小区居住环境。

  (四)进一步转变服务方式。在保障服务质量的前提下,物业服务企业可合理调整服务岗位和办公开放时间,有条件的要积极采取线上APP、微信、电话等方式受理业主服务需求,并及时将服务受理渠道和方式告知业主。在疫情没有得到有效控制前,各物业服务企业不得组织室内集会、节日联欢、社区文化活动,取消所有可能会引起人员聚集性活动,防止疫情扩散、传播。

  (五)进一步提升防护能力。各地住建(房管)行政主管部门和物业服务企业要教育引导广大职工,特别是疫情检查、秩序维护、消毒保洁、客户服务等一线工作人员增强自我防护意识,做好科学有序防控。建立健全每日健康检查制度,重点对返岗职工按有关规定进行健康检测,一旦发现员工有干咳、发热、乏力等症状时,立即责令其停止上岗服务,做好隔离处置并报告街道、社区和卫生防控机构,同时对其接触的公共物品、部位和所接触的场所进行清洁消毒。

  (六)进一步加大宣传引导。各地住建(房管)行政主管部门和物业服务企业要宣传疫情防控中涌现的单位以及个人先进事迹,弘扬正能量,提振疫情防控信心,为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营造良好氛围。要充分利用公众号、电子屏、业主群、循环广播、公示栏等平台,广泛宣传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科普知识,及时发布、动态更新当地疫情防控动态和政策措施,引导业主正确认知,实现有效预防。组织动员物业服务企业广大党员在疫情防控阻击战中当先锋做表率,结合实际设立党员责任区、组建党员突击队,包片、包户、包人,让党旗在小区防控疫情斗争第一线高高飘扬。

  

            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2月10日

  


原文链接:http://zjt.qinghai.gov.cn/html/106/1539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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