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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集《2021年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抽查项目承担单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18作者:admin来源: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各有关单位:

  根据北京市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以下简称“农房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相关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农房排查整治监督检查力度,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2021年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抽查项目承担单位,开展相关抽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背景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和我市关于开展农房排查整治工作总体部署,市级相关部门指导各区、镇、村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依法依规有序开展农房排查整治工作。

  本次农房排查整治范围分为以下两部分。(一)排查范围包括:对全市行政村(含乡镇政府驻地行政村和街道办事处下辖行政村)范围内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以下简称“经营自建房”)进行重点排查;对未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和农村非自建房(以下简称“其他农村房屋”)进行全面排查。(二)整治范围包括:对经排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经营自建房进行重点整治;对经排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其他农村房屋进行全面整治。

  此次农房排查整治时间节点分为三个阶段。一是2020年12月31日前,基本完成针对经营自建房的重点排查;二是2021年6月30日前,基本完成针对其他农村房屋的全面排查,同时完成针对经营自建房的重点整治;三是用3年左右的时间,基本完成针对其他农村房屋的全面整治。

  二、委托单位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科技促进中心

  三、项目承担单位主要职责

  (一)抽查任务量

  对全市(朝阳、丰台、海淀、门头沟、房山、通州、顺义、昌平、大兴、怀柔、平谷、密云、延庆共13个区)的农房排查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抽查,共需入户抽查920户。

  (二)抽查主要内容

  1.经营自建房:

  (1)初判基本安全和初判存在风险经鉴定(或评定)为A、B级的:抽查房屋综合信息录入是否准确。

  (2)初判存在风险经鉴定(或评定)为C、D级的:抽查房屋综合信息录入是否准确、整治是否完成。

  2.其他农村房屋:抽查房屋综合信息录入是否准确。

  3.调研全市农房排查整治实施效果,总结先进经验及做法、存在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

  (三)成果提交

  根据抽查内容形成抽查报告,包括全市总体情况和各区具体情况,并结合现场调研数据分析结果,形成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同时提交抽查过程详细记录和影像资料。

  三、完成时间

  2021年12月10日前提交成果。

  四、项目经费

  人民币46万元。

  五、项目承担单位要求

  (一)单位注册地址属于北京地区。

  (二)熟悉农村房屋建设领域有关标准及技术规范;掌握北京市农村房屋建设相关情况及政策文件;具有完成抽查工作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三)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北京市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备案证书》或《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

  (四)抽查团队至少具有建筑施工(房屋建筑施工、道桥施工、隧道施工)、建筑结构设计、质量(工民建专业,力学)等结构类专业1名高级职称人员。

  (五)未经委托单位同意,不得擅自对外公开本次抽查项目结果。

  (六)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今)无违法或不良行为记录。

  六、申报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及时间要求

  (一)《2021年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抽查项目申报表》(详见附件1)。

  (二)《2021年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抽查计划书》(详见附件2)。

  (三)《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抽查工作优势介绍》(详见附件3)。

  (四)企业营业执照、《北京市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备案证书》或《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其他相关认证文件的复印件。

  (五)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今)无违法或不良行为记录承诺书。

  (六)以上材料一式三份,并全部加盖单位公章。申报单位请于2021年3月25日16:00前,将以上申报材料报送至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科技促进中心,并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bjjwxnc@163.com(邮件名称注明:农房排查整治抽查项目申报材料+申报单位名称),逾期不予受理。

  七、比选办法

  (一)比选原则:本次比选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二)定选方法:委托单位组织评审小组,对符合要求的申报单位进行综合评分,根据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择优确定项目承担单位,并进行公示。

  八、合同签订

  经公示无异议,委托单位与项目承担单位签订项目委托合同和廉政责任书。合同签订后,项目承担单位未经允许,不得转包、分包。

  九、过程管理

  根据财务管理要求,项目承担单位需设立专款账户,确保专款专用,结余上交。在完成抽查工作后开展项目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审计费用由项目承担单位承担。如委托单位需要,项目承担单位应配合开展延伸审计工作。

  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科技促进中心

  单位地址:北京市通州区达济街9号院3号楼6层

  邮政编码:101160

  联系人:孙磊

  联系电话:010-55597920

  电子邮箱:bjjwxnc@163.com

  附件:1.2021年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抽查项目申报表.docx

             2.2021年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抽查计划书(示例).docx

             3.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抽查工作优势简介(示例).docx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科技促进中心

  2021年3月18日


原文链接:http://zjw.beijing.gov.cn/bjjs/gcjs/kjzc/xncjs/10953615/index.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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