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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开展高原美丽乡村建设专题调研

发布时间:2021-03-18作者:admin来源: 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厅

  

  为深入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部署,进一步提高美丽乡村建设水平,3月15-16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王发昌厅长、白宗科副厅长带领厅村镇建设处相关同志赴海东市平安区和西宁市湟中区就美丽乡村建设开展实地调研。调研组一行实地查看了平安区三合镇条岭村、冰岭山村和湟中区共和镇苏尔吉村建设管理情况,并组织市、区、镇和村干部群众召开座谈会,围绕新发展阶段高原美丽乡村建设“做什么、怎么做、谁来做”的问题进行了研讨交流,听取了基层群众对实施乡村建设行动的意见建议。海东市、平安区、湟中区人民政府以及两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同志陪同调研。

  

  王发昌厅长强调,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迈向共同富裕、推动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启动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是推动乡村振兴的重要任务,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及村两委要认真学习领会中央和省委要求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近期在青海代表团的重要讲话精神,坚定不移走高质量发展之路,推动美丽乡村建设取得新成效。村庄建设要全面梳理老百姓的现实需求,把村庄环境整治作为首要任务,把人民群众所思所盼所想作为美丽乡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形成共识加快村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不断提升农牧民住房和人居环境水平;要积极探索乡村建设新模式,理顺体制机制,强化项目资金统筹整合,突出农牧民主体作用,践行“五共”机制,调动村民积极性参与村庄建设管理,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良好氛围;要总结提炼当地乡村建设的经验做法,借鉴学习先进地区的典型案例,在政策落实上、经验转化上、工作探索上下功夫,完善乡村建设顶层设计,逐步提高村庄建设管理水平。   

  

  

  白宗科副厅长指出,在高质量发展和乡村振兴的大背景下,高原美丽乡村建设的标准和要求发生了新的变化。美丽乡村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要依照标准分类建设,合理安排好建设时序,组织好项目施工;要编制好乡村建设规划,管控好村庄风貌,严禁破坏自然生态,严禁乡村“城市化”;要加大资金项目整合力度,按照“各负其责、各计其功”的原则统筹使用好各类涉农涉牧资金,充分发挥各类资金作用,形成建设合力;要充分挖掘村庄优势,把生态环境、历史文化、红色教育等自然人文资源转化为产业、旅游等优势,增加人民群众收入;要坚持提升环境卫生与补齐基础设施短板并重,大力实施“厕所革命”、天然气入户和乡村微管网供气系统工程,引导农牧民改变生活方式,不断提高群众生活获得感和幸福感。

  

  


原文链接:http://zjt.qinghai.gov.cn/html/6/3041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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