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河北省燃气管理条例》,切实提高城镇既有管道燃气用户室内燃气设施安全水平,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河北省城镇既有管道燃气用户加装安全装置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自2021年4月至2022年底,我省将利用2年左右时间,为城镇既有住宅和单位燃气用户加装具有自动切断功能的安全装置,强化燃气行业安全管理,坚决防范事故发生,切实保障用气安全。
《方案》指出,各地要详细统计城镇既有住宅、单位燃气用户信息,建立市、县、街道三级信息台账,为精准实施安装工作、落实工作资金提供依据。经济条件好、工作有基础的市、县,要积极探索运用5G、大数据等手段,建立台账信息化管理系统,实行标准化、精细化、智能化管理。
各地成立以政府负责同志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职责分工,统筹安排城镇既有管道燃气用户加装安全装置工作。健全正向激励体系,发挥激励引导作用,结合本地实际建立政府、企业、居民合理分担城镇既有住宅加装安全装置费用的机制;单位燃气用户自行承担所需费用,不得增加低保户、特困供养户等经济负担。
坚持先易后难、梯次推进的原则,科学安排工作流程,首先为老旧小区、城乡结合部以及低保户、特困供养户等加装安全装置,提前部署推动饭店、旅馆等工商户以及学校、幼儿园、医院、养老院、机关事业单位等公服用户加装安全装置。重点督促近两年发生爆燃事故的燃气企业先行先试,缩短工作时限,加大推进力度,形成示范效应。严把产品质量关,选择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范的产品设备,严格按照操作规范施工作业,确保工程质量。
《方案》要求,要强化安全管理,组织燃气行业管理人员、燃气企业从业人员开展相关培训教育,督促燃气企业严格落实入户安检制度,对爆燃事故隐患高发场所加大入户安检频次。建立入户检查档案,协助燃气用户及时整改隐患,确保燃气设施运行安全。
我省将建立定期通报制度,适时开展联合督导,督促工作落实落地。各地要详细测算所需费用,研究多种方式筹集资金,保障工作顺利开展。全面普及正确使用燃气安全装置技能,广泛宣传有关政策、安全常识,引导居民及单位燃气用户参与配合,有力有序推进安全装置加装工作。(陈鹏 谭洪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