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立生活垃圾分类1对1交流协作工作机制要求,5月17日至18日,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张奕等一行到石家庄,对我省及石家庄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行调研,双方召开座谈交流会,共同签订生活垃圾分类工作“1对1”交流协议书。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书记、厅长康彦民与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张奕一行进行了交流,一级巡视员李贤明参加调研活动并出席座谈交流会。 座谈交流会上,李贤明介绍了我省通过强化法治保障、全省统筹推进、加快设施建设、补齐垃圾分类体系短板、强化示范引领、广泛宣传教育等措施,加快构建法治保障、党建引领、全民参与、共建共享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有关情况。 张奕对我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给予肯定,并介绍了浙江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情况。张奕表示,将借助交流协作平台,携手走出一条优势互补、共赢发展新路子。进一步建立健全交流工作制度,探索省与省、市与市交流互动模式,增强交流协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因地制宜寻求协作的内容,相互推广可复制、可借鉴的管理模式和分类模式,共同打造一批示范样板和典型案例,以点推动面上工作。通过共同组建两省垃圾治理相关领域的专家团队,及时开展政策解读、标准规范、运行管理、技术工艺等方面的服务活动,提高交流协作的内涵和效率。 座谈交流会前,张奕一行先后到石家庄市垃圾分类宣教中心、高新区环卫基地进行了实地调研。座谈会上,温州、湖州、绍兴、石家庄、唐山、邯郸6市就垃圾分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交流发言。 下一步,我省将充分借鉴浙江等先进省市经验,明确“十四五”期间我省垃圾分类工作目标和推进时序,细化完善各项工作举措;建立健全可回收物、有害垃圾管理机制,提高资源化利用水平;注重发挥街道办、居委会和物业的积极性,大力开展入户宣传,培养居民自觉;探索政府通过购买服务、特许经营等方式,吸引企业参与生活垃圾清扫、分类、运输、分拣回收、无害化处置等全链条公共服务;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互联网等技术手段,建设具备实时监控、视频取证等功能的信息化监管平台,逐步实现生活垃圾全过程监管;发挥好我省与浙江省垃圾分类“1对1”结对工作机制作用,拓宽交流合作方式,深化交流合作内容。(陈鹏 李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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