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2”玛多地震发生后,青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坚决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抗震救灾工作指示要求,发挥省州县三级住建部门联合办公机制作用,聚焦现场指挥部近期工作目标,发挥住建职能,履行住建职责,展现住建担当,有序推进抗震救灾工作。
(一)全力做好抗震救灾。5月24日上午8时,王发昌厅长主持召开省州县住建部门联合办公会议,听取抢险救灾工作组和应急评估专家组工作进展情况,对当前工作提出了要求。下午18时,厅党组成员、总工程师熊士泊参加省抗震救灾指挥部地震灾情普查核查专题会议。在已组织工程抢险救灾工作组和应急评估专家组的基础上,准备7家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房屋评估专家队伍16人,随时待命赴现场参与抗震救灾工作。制发《关于报送“5.22”玛多地震灾后恢复重建项目清单的通知》,着手梳理抗震抢险、灾后重建项目。
(二)全面开展应急评估。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制定了《房屋建筑地震安全应急评估工作要求》,相关专家制定出台了《青海省市政基础设施震后应急评估工作指南(试行)》),为科学、准确、高效评估灾区市政基础设施震后受损情况,提供了专业技术支撑。组织12个应急评估专家组55名专业技术人员赴玛多震区开展安全应急评估(其中,房屋安全应急评估共9组47名、市政安全应急评估共3组8名)。截至24日18时,共检查房屋1050栋(其中,农牧民居815栋,学校建筑128栋,医疗建筑3栋,办公建筑29栋,周转房4栋,其他公共建筑71栋)。
(三)持续开展隐患排查。督促指导各市(州)按照《关于开展“5.22”青海省果洛州玛多县7.4级地震后全省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受损情况排查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持续开展隐患排查,并从全省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抽调9名熟悉农房建设工作人员组成农房排查工作组,赴玛多县配合指导乡镇开展农房安全排查。截至24日16时,全省各地摸排上报839户农牧民居住用房不同程度受损,60户辅助用房受损,146户围墙倒塌。其中,果洛州共有754户农牧民居住用房受损、49户辅助用房受损,84户围墙倒塌。
(四)稳步推进后续工作。一是坚决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指示要求,按照现场指挥部统一部署开展抢险救灾工作,主动与州县各级部门协同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抢险救灾工作。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指导各应急评估专家组开展震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安全应急评估,形成评估报告,为下一步鉴定和修复加固工作提供基础。三是提前谋划,着手研究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灾后恢复工作,梳理工作思路,争取住房城乡建设部对灾后重建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