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韩城市公积金中心结合工作实际,对该市《韩城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操作细则》进行修订,增加了支持城镇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政策措施,助力老旧小区改造,提升群众居住环境和住房公积金服务水平。
该项政策是落实国家发改委发布的《近期扩内需促消费的工作方案》中关于加大对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支持,加快落实支持城镇老旧小区居民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加装电梯等自住住房改造个人支付部分的政策。
通过前期调研,根据该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际,凡是缴存职工有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加装电梯的,在提供相关部门加装电梯批文、不动产权证、资金分配方案、实际支付加装电梯分摊费用票据、加装电梯竣工验收材料,自竣工验收材料批准之日起,一年内可办理一次提取,提取额度不超过个人支付部分费用。
此举是该中心聚焦群众关心关注,拓宽住房公积金使用范围,助力老旧小区改造,将党史学习教育成果体现到为群众解难题办实事上,努力提升群众居住环境,提升住房公积金服务水平。(白莲 通讯员 刘晓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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