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住建法治网!
当前所在:首页 > 建设资讯 >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召开全省城乡生活垃圾治理、农牧民住房安全及城镇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视频会议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召开全省城乡生活垃圾治理、农牧民住房安全及城镇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视频会议

发布时间:2021-07-10作者:admin来源: 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厅

  

  7月2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召开全省城乡生活垃圾治理、农牧民住房安全排查整治和城镇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整治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会议传达学习了省委、省政府领导关于安全生产和五道梁垃圾舆情的批示指示精神,通报了全省市政基础设施领域安全事故和农牧民住房安全排查整治情况。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白宗科副厅长对当前全省城乡生活垃圾治理、农牧民住房安全和城镇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做出了安排部署,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王发昌厅长发表了讲话并提出工作要求,全省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会议指出,近期,媒体曝光五道梁垃圾带问题,给我们一次很深刻的教训,“失之管理,终会成实”,也再一次让我们清醒认识到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全省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今年习近平总书记来青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和省委省政府指示批示精神,严守生态保护和安全生产底线,做到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全力保障生态安全和社会稳定。

  会议要求,全省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按照近期省政府专题会议精神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省道路交通沿线生活垃圾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全面开展城乡垃圾清除行动。7月份开始在全省开展生活垃圾清除行动,要做到全覆盖、无盲区。二是进一步加强运行管理。做到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及时转运、无害化处理”。三是全面推进垃圾分类及源头减量工作。要按照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要求,全面推进垃圾分类,做好源头减量工作。四是加快补齐实施短板。抓紧开展一次垃圾收集、转运、处理设施现状摸排,建立项目库,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工作。

  会议强调,“祸患积于忽微”,安全无小事,警钟要长鸣。全省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和省委省政府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及讲话及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加强风险管控,要坚持生态保护优先,聚焦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和房屋安全,扎实推进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隐患风险,坚决防范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会议要求,在安全问题上决不能麻痹大意和疏忽。

  市政基础设施方面:一是推进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普查。按照《青海省加强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要求,持续推动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隐患排查,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建立台账,整治完成一项销号一,项并健全长效机制。二是建立完善综合信息监管平台。有效利用市政基础设施普查成果,建立完善城市综合信息监管平台,逐步实现市政基础设施管理精细化、智能化、科学化。三是积极推进污水提质增效。因地制宜的积极推进污水提质增效,建立健全污水处理厂管理体制,强化运行监管,杜绝安全事故发生。四是加强窨井盖安全管理。全面贯彻落实六部委《加强窨井盖管理意见》,尽快开展普查建档,统筹推进隐患治理。结合城市综合信息监管平台,推动窨井盖信息化管理。五是加强城市内涝治理。深入排查城市排水防涝薄弱环节,建立“一张图”机制,做到有效管控。完善应急预案,全面落实应急值守。

  城乡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方面:一是聚焦重点对象。要聚焦二层及以上、擅自改扩建等农村自建房,在进一步深入排查的基础上,加强汛期城镇房屋安全隐患排查,紧盯风险隐患,做好整治和维护。二是按时完成排查、鉴定和整治任务。根据农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安排,紧盯时间节点,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全面完成排查、鉴定和整治工作任务。三是加强部门协作。加强部门之间的衔接沟通,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推进安全管理工作。同时,按照“两违一清”工作安排,持续推进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流程专线清查,建立清查台账,严格月报机制。对排查出风险隐患要建立台账,整改销号。

  会议强调,一是认识要提升。要深刻汲取教训,充分认识生活垃圾处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全面落实各项政策措施要求,以抓铁有痕的、踏石留印的工作作风,立即开展生活垃圾处理隐患排查工作整治,形成排查问题,建立台账,逐项进行销号,并研究建立长效机制,防问题反弹。二是方法要科学。推动工作要统筹推进,分类施策,要全面开展城乡垃圾污水专题研究,在科学性、有效性、经济性方面进行量化分析,为下一步系统推进提供支撑。要从集中整治、长效管理两方面着手,具体抓好全面排查,建立台账,强化工作措施,加快补齐设施短板几项工作。三是责任要落实,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保障体系。二要加强部门协作,形成工作合力。三要加强监管,从点、线、面三个方面入手,开展执法检查。四要加强宣传力度,强化源头管控。


原文链接:http://zjt.qinghai.gov.cn/html/6/33740.html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住建法治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金政互联资讯中心主办-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住建法治网 zjfzw.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7028685,监督电话:15010596982,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联系邮箱:zjzixunw@tom.com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院西配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