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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绿色建筑标识管理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1-08-27作者:admin来源: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门

  

  为规范绿色建筑标识管理,促进我省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绿色建筑标识管理办法的通知》(以下简称《办法》)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三星级绿色建筑标识申报工作的通知》,我省印发了《关于做好绿色建筑标识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了以下事项:

  问:省、市绿色建筑标识管理职责是怎样划分的?

  《通知》指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我省行政区域内绿色建筑标识工作;负责认定全省二星级绿色建筑并授予标识;负责三星级绿色建筑标识的初审、推荐工作;指导监督各市一星级绿色建筑标识工作。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认定本市一星级绿色建筑、授予标识并汇总上报认定信息;负责本市星级绿色建筑培育和二星级、三星级绿色建筑标识的初审、推荐工作。

  问:《通知》对各市提出了哪些要求?

  《通知》要求各市按照《办法》规定,制定本市一星级绿色建筑标识管理办法并上报省厅。对本市申报二星级、三星级绿色建筑标识的项目,要严格按照审查内容要求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推荐上报。

  问:《通知》对城镇新建建筑有哪些要求?

  《通知》强调城镇新建建筑要全部按照《绿色建筑设计标准》进行设计,并提出建设单位设计招标或者委托设计时,应当明确绿色建筑的等级以及相关指标要求,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者项目申请报告应当包含绿色建筑要求,施工图设计文件要编制绿色建筑专篇,对建筑工程进行预评价,并在工程开工前向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报送绿色建筑项目信息表。

  问:我省绿色建筑标识认定标准、认定程序是怎么样的?

  《通知》规定全省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绿色建筑标识认定统一采用国家标准。符合《办法》要求的项目,申报单位注册登录绿色建筑标识管理信息系统(http://jzjn.cin.gov.cn),填写项目基本情况和主要技术指标信息,按照绿色建筑评价标准逐条对项目达标和得分情况进行自评,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并报项目所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问:《通知》对申报绿建标识提出了什么激励措施?

  《通知》提出了对获得标识的绿色建筑项目各方主体,在评优评先中予以优先考虑的激励政策。

  


原文链接:https://zjt.shanxi.gov.cn/Main/cmsContent.action?articleId=c74289fa-25ef-4ab1-acd4-f653e16cbbf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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