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城乡风貌整治提升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近日发布,明确提出整治提升行动的主要目标为“5321”:自2022年起每年建成50个左右城市风貌样板区和30个左右县域风貌样板区,择优公布20个左右“新时代富春山居图城市样板区”和10个左右“新时代富春山居图县域样板区”。
“我省美丽浙江建设取得巨大成就,但更多是节点、区块、条块的美丽,缺乏整体性、系统化的美丽集成。新的历史时期,必须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从解决‘有没有’到实现‘好不好’。”浙江省城乡风貌整治提升(未来社区建设)工作专班常务副主任、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孙哲君表示,《方案》将推动全省城乡建设由量的增长转向质的提升。
《方案》提出,城市风貌样板区分为城市新区、传统风貌区、特色产业区3种类型;县域风貌样板区是美丽县城、美丽城镇、美丽乡村串珠成链、集成推进。城乡风貌具体如何提升?《方案》明确“三统筹两加强”,即统筹推进城乡风貌整治提升行动方案制定、城乡风貌技术指引体系建设、城乡自然人文整体格局保护和塑造,切实加强城市重要区域和节点风貌整治提升和县域乡村风貌整体提升。
摘自 《中国建设报》 2021.09.20 方臻子 王霏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