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明确实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城镇棚户区改造工程、城市危旧房及老旧厂房改造提升工程、城市生态修复工程、城市功能完善工程、城市基础设施补短板工程、城市安全韧性建设工程、新城建提升工程、县城绿色低碳建设工程、城市风貌塑造和历史文化保护工程等十大工程,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根据《实施方案》,到2025年,城市更新行动要取得重要进展,城市更新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初步形成,城镇体系不断完善,城市结构、功能、布局逐步调整优化,城市开发建设方式加快转变,城市人居环境持续改善,城市治理水平全面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明显增强;到2035年,城市更新行动取得显著成效,城市更新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基本建立,城镇体系更加健全,城市结构、功能、布局进一步优化,城市开发建设方式全面转型,城市品质显著提升,“城市病”问题得到有效治理,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城市成为人与人、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美丽家园。
据悉,我省按照“体检先行、示范引路、统筹推进”的原则,建立完善技术标准体系,全面开展城市体检,聚焦短板弱项,针对存在的“城市病”提出“诊疗”方案,为城市更新提供政策建议;以评估治理效果为导向,建立“一年一体检、五年一评估”的常态化体检评估机制。同时,创新融资机制,充分发挥市场作用,汇聚资本力量,强化招商引资、招才引智,探索建立多元化、可持续的城市更新资金保障和实施机制。鼓励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建设模式。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有关负责人表示,要积极稳妥实施城市更新行动,以内涵集约、绿色低碳发展为路径,坚持“留改拆”并举,以保留利用提升为主,防止大拆大建问题;统筹开展城市体检和城市更新工作,突出功能性改造重点,坚持城市更新单元化推进,促进整体功能提升,防止碎片化改造。(本报记者何珂)
(安徽日报链接:https://szb.ahnews.com.cn/ahrb/layout/202110/25/node_02.html#c864584发布时间:2021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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