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住建法治网!
当前所在:首页 > 建设审计 > 辽宁要求逐线逐楼逐户排查燃气安全

辽宁要求逐线逐楼逐户排查燃气安全

发布时间:2021-10-29作者:admin来源: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近日,辽宁省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对全省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进行再强调再部署,要求各地按照要求逐线、逐楼、逐户检查排查燃气安全。

  会议强调,各地要以沿街商户、餐饮场所、商场夜市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燃气用户为重点排查对象,会同有关部门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共同推进燃气安全管理工作。对存在隐患、涉及危害公共安全且拒不整改的用户予以停气处理。同时,要依法开展燃气经营企业评估、体检工作,对燃气企业是否具备安全运行能力、是否认真自查企业各类安全隐患、是否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等进行评估。在保证燃气供应和服务的基础上,对评估不达标的企业予以停业整顿,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拒不整改、经营手续严重缺失的企业进行处罚和关停。

  在燃气工程施工方面,各地要将城镇燃气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纳入工程质量监管范畴,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重要部位施工时,监理必须履行旁站职责,严厉打击转包挂靠行为。在燃气阀门方面,要督促引导用户在不使用燃气时,关闭气瓶角阀和管道燃气灶前阀。对入户阀门特别是长期未使用燃气的单元总阀开展检查,确保不用气的立管总阀处于关闭状态。

  此外,辽宁省还要求各地建立政府燃气安全管理服务平台,加快燃气管道设施普查,制订隐患消除计划,并督促燃气企业采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发展智慧燃气,尽快推进燃气报警器、智能燃气表、长寿命连接管、智慧自闭阀的安装工作。

摘自 《中国建设报》 2021.10.28 刘参昌


原文链接:http://www.mohurd.gov.cn/dfxx/202110/t20211028_252085.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住建法治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金政互联资讯中心主办-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住建法治网 zjfzw.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7028685,监督电话:15010596982,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联系邮箱:zjzixunw@tom.com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院西配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