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事关群众切身利益,是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的重要内容,为扎实做好农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我省成立省级联席会议,各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强有力推进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截至目前,我省共排查农村房屋581万栋,初排存在安全隐患9521栋,已完成鉴定9521栋。
为确保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有序开展,我省印发了《贵州省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对工作目标、重点任务、时间节点、部门职责、保障措施等内容作了具体要求。此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贵州省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技术导则(试行)》,组织市、县、乡、村3600余名相关负责人开展培训,督促各市(州)按照全国农村房屋综合信息平台和贵州省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技术要求,组织开展专项培训,累计培训人次约25000人。
为巩固排查整治成效,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组建9个组赴9个市(州)实地核验,采取明察暗访、入户调研等方式,深入村寨农户,对各地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进度情况进行实地核验,实地核验了27个县58个行政村665栋。同时,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结合开展的“双联双促”“厅长包片、处长包县”工作,多次带队赴遵义市、铜仁市、黔西南州、黔东南州等市州和县区对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开展调研督导,全面压实各市(州)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今年以来,我省多部门联合加大村民建房调研工作力度,积极研究相关政策。省人民政府印发的《贵州省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办法(试行)》,明确了各部门职能职责,明确建立一个窗口对外受理、多部门内部联动运行的农村宅基地用地建房联审联办制度,统筹开展农村住宅建设的规划选址、行政审批、现场放线、动态巡查、质量监督和竣工验收等工作,实行“一站式”农村建房联审联办机制审查,进一步规范我省农村村民建房流程。另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八部门联合印发《贵州省农村住房安全保障动态监测管理实施细则》,明确了各部门工作职责、保障方式等具体要求,对全省农村住房安全实行动态预警监测管理,对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整治、及时销号”,确保人民群众住房安全。
接下来,我省将在全面排查和重点整治的基础上,对经鉴定为C、D级的危房进行分类梳理、分类整治,对已经整治的开展实地抽查核验,确保整治到位;对还未整治的制定整治计划,明确整治时限、措施、责任单位以及责任人,确保2023年底前完成全面整治工作。同时,加快推进“在建房屋”“灾损上报”“乡村建设工匠”模块排查录入工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做到危房不住人、人不住危房,筑牢农村房屋安全底线。加大乡村建设工匠培训力度,定期对乡村建设工匠开展培训,并将培训合格的工匠名录通过微信公众号、村级公示栏等方式公布,供村民选择合格的工匠建造房屋,切实有效提升农房建造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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