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江苏省扬州市对住房保障制度进行了一揽子改革和创新,构建起包括公租房实物配租、限价商品住房实物配售、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公租房租赁补贴在内的“租、售、改、补”四位一体保障体系。同时,每年动态调整住房保障资格准入条件,合理降低准入门槛,市区住房保障准入线标准、人均月收入、人均住房保障面积放宽至2300元、3700元、20平方米,超过省均保障水平。
截至目前,全市累计有26.67万户城镇家庭通过各类保障性安居工程圆了“安居梦”,其中市区保障家庭12.14万户,全市城镇保障性住房覆盖率达24.46%,市区23.97%,“住有所居”的兜底保障网越织越密、越织越牢。
根据工作部署,研究制定保障性租赁住房相关政策,推动成立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保障性租赁住房联审工作机制,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帮助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解决住房问题。“十四五”期间,全市计划建设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1万套(间),2022年计划建设筹集2000套(间)。
在国土空间规划中,加快落实保障性住房选址工作,制定保障性住房供应规划和年度计划,确保土地的优先供应,保障性住房用地做到应保尽保。多渠道筹措住房保障资金和房源,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建设和运营,多渠道筹措住房保障资金,通过新建、改建、配建、长期租赁等方式,拓宽保障性住房房源,以适应供给主体的多样化需求。
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住房保障准入审核机制,实现准入申请常态化受理,简化审核流程,提高审核效率。优化保障性住房供应分配机制,适应住房保障与房地产市场良性互补的发展需要。对符合条件的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实现应保尽保,对符合条件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不断加大保障力度。
明确各类住房保障机构的具体管理职责,加大保障性住房入住后违规行为的监督力度。持续开展文明安居小区创建活动,对照创建标准,深入查找保障房小区管理服务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推动保障房小区标准化管理,形成保障性住房长效管理机制,全面提升保障房小区管理和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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