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建安〔2022〕2号
各市(州)建委(住房城乡建设局),长白山管委会住房城乡建设局、长春新区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梅河口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刻汲取贵州毕节“1.3”山体滑坡等事故教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按照三年行动和《全省建设行业安全生产大走访大排查大治理百日攻坚”行动方案》要求,省厅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房屋市政工程综合指导服务,为“三早”项目提供优质营商环境,确保建筑业高质量安全发展,保障冬残奥会、全国“两会”和省委十二大顺利召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2年3月9日至6月15日。
二、指导方式
本次检查主要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视频督导、走访调研、座谈交流、“监管干部+专家”现场指导服务的模式进行。每个地区全覆盖,每个县(市、区)不少于2个项目。
三、指导内容
(一)安全管理方面。
1.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省安委会2022年第一次全体(扩大)会议,岁末年初和冬奥会、元宵节、“两会”期间全省住建领域安全防范工作视频会议精神落实情况。
2.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落实情况。
3.全省建设行业安全生产大走访大排查大治理百日攻坚”行动落实情况。
4.开工复工项目企业自查,非道路移动工程机械和噪音管理,安全监督机构日常检查情况。
5.建设各方主体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二)质量管理方面。
1.全面推进吉林省质量安全手册管理平台应用、落实参建各方主体质量责任情况。
2.贯彻落实《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情况。
3.开展预拌混凝土质量专项治理情况。
4.开展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情况。
5.开展检测市场乱象专项治理情况。
(三)消防管理方面。
1.全省住建行业冬春火灾防控工作落实情况。
2.全省建设行业消防安全“大走访大排查大治理百日攻坚”行动落实情况。
3.高层、超高层建筑(规划管理)专项治理工作情况。
4.全省建筑工地临时用房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情况。
(四)项目管理方面。
1.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检查。
2.施工现场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落实情况。
(五)扬尘治理方面。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扬尘管控落实情况。(六)“两违”清查方面。
1.房屋建筑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摸底情况。
2.对存在隐患和问题的房屋建筑移交处理、整改落实情况。(6月30日前完成)
四、指导组人员及分工
在此期间,柴冠副厅长将随机对各组指导服务工作情况进行督导。
第一组:负责长春
组 长:张久慧 张旭东
联络员:李 振
组 员:秦 凯 宗有志 方艳华 刘彦辉
第二组:负责四平、辽源、梅河口
组 长:韩雪华 蔡 磊
联络员:隋成力
组 员:李永红 吴 军 浦建华 武 术
第三组:负责通化、白山、长白山
组 长:付海滨 陈利民
联络员:姜 英
组 员:贺 鑫 李 凯 于亚娟 刘占辉
第四组:负责松原、白城
组 长:张军闯 李玉泉
联络员:张雪楠
组 员:陈林义 林永慧 关铁利 林艳兵
第五组:负责吉林、延边
组 长:李祥民 刘 强
联络员:孙绍华
组 员:程小辉 李春雨 康建宇 姚福章
五、指导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厅党组的领导下,统一方法,统一标准,各组自行安排时间,认真做好指导服务,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
(二)严格工作程序。按照“查找问题、分析原因、透视危害、形成建议”四步工作法,建立“问题、任务、措施、责任、时限”五清单工作模式开展工作,做到日检查、日总结,形成日简报。
(三)严格纪律要求。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有关要求,严肃工作纪律,轻车简从,指导服务时不得影响各地正常工作秩序。
(四)确保各类安全。检查人员按防疫要求佩戴口罩。注意交通安全和人身安全,遇到紧急情况,及时联系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并上报省厅。
附件:1.市、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工作开展情况检查表
2.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表
3.工程质量检查表
4.施工现场开复工消防安全专项检查表
5.项目管理考评表
6.工作简报模板
7.房屋市政工程指导服务问题整改清单模板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