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建办〔2022〕13 号
各市(州)建委(住房城乡建设局)、房产局、城管局,长白山管委会住房城乡建设局、长白山保护开发区综合执法支队,长春新区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城管局,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城乡建设管理办公室、城管局,梅河口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管局,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房产局、城管局(大队):
3月31日上午10时,国务院安委会组织召开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安委会主任刘鹤在会上讲话,国务委员、国务院安委会副主任王勇、赵克志出席会议。下午15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织召开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动员视频会议,部党组成员、副部长张小宏出席会议并讲话。为认真贯彻落实好这两次会议精神,现将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要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各地要全面落实属地责任和行政首长负责制,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实行“一把手”负责制,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负实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特别是极端天气和重大节日等特殊时期,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亲自带队、亲自检查,严防失控漏管。各行业主管部门要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按照“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的原则,各司其职、跨前一步、协同联动,宁可重复、不可漏项,要管合法更要管非法,决不能“躺平”、坐视不管。要切实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通过严监管、重处罚等方式,让违法违规生产经营企业付出代价,倒逼企业重视和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二是强化安全生产督查检查。各地要立即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深入排查重大风险隐患。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点多线长面广,潜在风险依然很多,各地要紧盯风险和关键,聚焦建筑施工、城镇燃气、城市运营、房屋建筑、农村危房等重点领域,及时研判风险、加大排查整治、科学精准施策、强化问题整改。要实行“清单化”管理,建立问题台账、明确整改时限、制定整改措施、落实销号制度、实行闭环管理,对长期解决不了和风险叠加的重大隐患,要建立特别台账,作为攻坚重点,并视隐患为事故,坚决做到隐患不整改不销号。
三是强化项目审批安全红线。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压力大,但对每一个项目每一个环节都要以安全为前提,不能有丝毫漏洞。各地要根据本地区、本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特点,制定复产复工验收工作计划,严格工作标准,认真履行程序,切实做到合格一个、复产一个;要强化对新开工工程项目的审批,遵循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基本建设规律,严把项目审批安全关,坚决做到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开工;政府投资项目要带头履行法定基本建设程序,不得未批先建、边建边批,不得以会议审议等非法定程序代替审批;行业主管部门要理直气壮的执法,坚持严查、严管、严惩,对未通过验收擅自复产复工、未通过审批擅自建设施工的生产经营主体,无论是政府投资项目还是央企国企项目一律依法严惩重罚。
四是强化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各地要持续开展建筑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切实履行行业监管责任,严厉打击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通过开展自查自纠,重点查处建设单位是否依法发包、肢解发包,施工单位是否存在的转包、挂靠、违法分包等行为。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要依法承揽工程,不得围标串标、无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业务,不得转包、违法分包、挂靠、出借资质。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给予罚款、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资质证书、停止执业、吊销执业证书等相应行政处罚。
五是强化建筑劳务安全管理。建筑劳务人员要纳入单位统一管理,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履行安全生产保证责任,落实建筑劳务人员实名制管理要求。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人员等特殊岗位人员,必须取得相应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对建筑劳务人员用工数量较多的企业,各地主管部门要重点检查,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对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用工单位,要责令限期整改,依法予以处罚。要督促用工单位加强劳务人员教育培训,通过三级教育、岗前培训、应急演练等一系列培训活动,切实提升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培训不合格的劳务人员一律不得上岗。
六是强化安全生产精准执法。各地要紧盯企业主要负责人(实际控股人)这个关键,督促“第一责任人”主动履责,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要建立执法检查重点事项清单,确保关键环节、要害岗位、重点设施检查精准。要强化精准化执法、专业化执法和信息化执法,以新《安全生产法》等强有力措施,对发现的重大问题隐患要动真碰硬、绝不手软,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该处罚处罚、该停工停工,对“屡教不改”“屡罚屡犯”的企业和个人要严惩重罚。
七是强化监管执法队伍建设。各地要严格落实国家会议精神,充分考虑执法工作的专业性和特殊性,不得以改革为名撤销或简单撤并安全执法队伍。要加强监管执法队伍建设,配齐配全监管执法装备,健全经费保障机制,加强执法队伍专业化建设,提高专业执法能力和保障水平。要积极采用政府第三方购买服务的方式,充分发挥专家和专业力量作用,进而弥补监管力量不足、专业能力不强的问题。
八要强化基层组织作用发挥。各地要充分发挥街道、社区等基层组织作用,用好“吹哨人”制度,第一时间发现隐患、第一时间有效处置。要建立普法宣贯机制,根据安全防范工作季节性、阶段性特点,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等各类宣传资源,广泛宣传安全常识,并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进企业、进工地、进社区活动,积极营造人人关心安全生产、人人参与安全生产的浓厚氛围,要将本行业领域发生的典型案例及时发布,切实起到教育警醒作用。
九要强化生产安全事故处罚。各地要严格落实事故信息报告机制,一旦发生事故要按规定时限及时上报,坚决杜绝迟报、漏报、瞒报等行为,对瞒报、谎报、迟报、漏报等行为,各行业主管部门要依规依纪、从严从重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各地要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负有责任的企业和人员,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依法严肃查处。
十要强化统筹发展、安全和疫情防控关系。各地要在统筹经济发展和安全生产上毫不放松,在统筹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上持续用力,不管经济发展压力多大、疫情防控多难,必须统筹好发展、安全和疫情防控三者关系,必须秉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做到稳中求进、善于弹钢琴。疫情较重的地区要加强方舱医院建设安全管理,坚决杜绝安全事故发生。疫情较轻的地区要强化日常监管服务,加大检查督导,极力消除隐患。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