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建质〔2022〕2号
各市(州)建委(住房城乡建设局),长白山管委会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长春新区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城乡建设管理办公室,梅河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和《关于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提升建筑工程品质的政策措施》,推进我省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提高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水平和施工质量管理水平,切实保证工程质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决定开展全省工程质量标准化管理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吉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省住建厅中心工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强化质量第一、责任意识,以“五化”工作法为抓手,以不发生质量事故为底线,以实现工程质量全面提升为目标,开展全省工程质量标准化管理活动,着力补短板,强弱项,不断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质量需求,促进我省建筑业高质量发展。
二、活动主题
推进工程质量监督标准化和企业质量管理标准化,实现全省工程质量全面提升。
三、活动内容
(一)开展质量监督机构考核。按照住建部第5号令要求,开展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考核工作,同时对质量监督标准化工作开展情况、改制情况、监督力量情况和经费、车辆保障情况进行深入调研。对未达到标准的监督机构通报当地人民政府,从而进一步落实政府相关部门质量监管责任。
(二)开展质量监督人员培训。在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省、市、县三级工程质量监督站要通过视频、现场等多种方式,组织多层次的质量监督人员培训,宣贯《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等政策文件和新标准,不断提高监督人员执法能力。
(三)推进企业质量管理标准化。施工企业应严格贯彻落实住建部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制度,组织施工现场人员认真学习《吉林省房屋建筑工程实体质量标准化指导图册》《吉林省市政工程实体质量标准化指导图册》,在施工活动中加强工程质量标准化管理。要全面推进吉林省工程质量安全手册管理平台应用,从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全省在建的房建市政工程项目均应使用手册平台。各地主管部门开展2022年工程质量安全执法检查时,重点检查未按照要求应用手册平台的项目。
(四)开展施工标准化管理考评。组织开展省级和市级施工标准化管理示范工地考评工作。各地主管部门在开展市级考评时应实现房建市政工程全覆盖。未按照要求应用吉林省工程质量安全手册管理平台的,不得申报省、市级施工标准化管理示范工地。
四、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地主管部门要做好活动组织工作,明确活动目标、制订工作方案、细化任务分工。要积极组织工程参建各方主体参与质量管理标准化活动,共同推进全省工程质量管理水平提升。
(二)突出重点,确保实效。各地主管部门要着眼切实提升质量,组织开展相关质量活动。要突出活动主题,重点推进质量监督标准化,并带动施工标准化管理,着力解决群众关心、社会关切的质量问题,让群众感受到质量管理标准化活动的成效。
各地主管部门要及时对活动的成效进行总结。市级主管部门负责收集本地区市、县两级部门的活动总结,于11月20日前书面报省厅质监站,电子版通过微信报送。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