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农房风貌管控、农房和村庄建设现代化试点工作的通知》,选取10个试点县(市、区)开展农房风貌管控试点工作、23个试点村开展农房和村庄建设现代化试点工作,要求各地按照“统筹谋划、多方参与、试点先行、有序推开”的原则,以准备部署、试点实施、验收评估三个阶段开展试点工作。
通知要求,在农房风貌管控方面,试点县要结合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要求推动试点,到2023年,建立以村庄规划为引领探索建立新建、改扩建农房带图审批和按图施工、依图验收制度,鼓励和推广农户建房优先使用农房设计通用图集或其他符合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技术标准规范的设计图纸,建立农村房屋设计、审批、施工、验收、使用等全过程管理制度,并使农房风貌与村庄自然环境、历史文化要素和谐共生、美美与共。在农房和村庄建设现代化方面,试点村要依据《关于加快全省农房和村庄建设现代化的实施意见》,立足村庄自身特点,围绕“农房选址指导、提高农房设计水平、传统建筑保护、乡村特色风貌、生活垃圾治理、农村用能革新、农房和村庄建设管理、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共同缔造”等实施内容进行集中打造。到2023年,试点村基本建成具有地域特色、设施配套完善、乡村管理规范、人居环境更加美好的可复制、可推广的现代化宜居新村。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上一篇:青海探索建立行业风险防控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