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住建法治网!
当前所在:首页 > 法律知识 > 建督撤字〔2022〕37号

建督撤字〔2022〕37号

发布时间:2022-05-25作者:admin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逯娟:

  经调查核实,你在未与北京顺安城艺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建立实际劳动关系的情况下,违规将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在该公司,存在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证书的行为。

  我部于2022年3月23日作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撤销行政许可意见告知书》(建督撤告字〔2022〕14号),你于2022年4月2日签收,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书面陈述、申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七十九条和《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规定,我部决定撤销你的一级建造师注册,且自撤销注册之日起3年内你不得再次申请一级建造师注册。

  如对本决定不服,你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我部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22年5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原文链接:https://www.mohurd.gov.cn/gongkai/fdzdgknr/zfhcxjsbwj/202205/20220513_766090.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住建法治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金政互联资讯中心主办-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住建法治网 zjfzw.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7028685,监督电话:15010596982,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联系邮箱:zjzixunw@tom.com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院西配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