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2日下午,省住建厅召开了全省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会。会议结合我省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情况,就贯彻落实住建部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推进会暨“划定确定工作”总结会精神和抓好2022年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会议强调,各市县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系列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认真对照住建部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推进会暨“划定确定工作”总结会议和去年全省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对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意义再领会、再学习,让科学理念指导行动自觉,扎实做好保护传承工作。
会议要求,各市县要持续完善保护名录,加大资源普查公布力度,做好街区和历史建筑挂牌,加快历史建筑测绘建档;全面推进保护规划编制,加快编制进度,提高编制质量,严格履行编制报审报批程序;认真做好保护评估,推进建立评估制度和评估反馈机制;推进保护利用工作,持续改善遗产地人居环境、做好历史建筑保护修缮;加强保护监督管理,完善保护工程审批管理程序,筑牢历史文化遗产安全底线,推动历史文化保护传承融入城乡发展建设大局。
省住建厅一级巡视员李锦生出席会议,一级巡视员翟顺河主持会议并讲话。太原、大同等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所在市、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各市以及历史文化名城街区所在县(市)主管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