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建审许决字[2022]13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等及我省有关规定,经我厅依法审查,决定对不符合许可条件的翼城县永鑫建筑服务有限公司等5家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下达不予核准行政许可决定书,请做好相关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不予核准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名单.xls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02月22日
原文链接:http://zjt.shanxi.gov.cn/zwgk/tfwj/202203/t20220301_517715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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