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为完善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依法惩治住建领域违法犯罪行为,推动优化住建领域法治化营商环境,省厅制定《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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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zjt.fujian.gov.cn/xxgk/zfxxgkzl/xxgkml/dfxfgzfgzhgfxwj/qt_3796/202111/t20211125_578119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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