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扎实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突出抓好乡村振兴、城市更新和行业改革等三项工作,确保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落地,切实解民忧、纾民怨、暖民心。
办好民生实事助力农村发展,乡村振兴风生水起开启新局。一方面,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持续抓好脱贫户住房安全保障动态清零、实施年度动态新增农村“六类对象”危房改造、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巩固农村住房安全有保障成果。截至8月25日,全区农村危房改造已开工10448户,已竣工7524户;共排查农村房屋1001万栋,经复核鉴定为C、D级的房屋有1.98万栋,已整治1.8万栋。另一方面,深入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将乡村风貌提升作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的重要举措,通过由厅领导带队的8个督导组每月开展实地督导、组织专家多次进行实地指导、举办乡村风貌提升和农房管控专题培训班、召开设计单位座谈会、编制优秀案例集等,大力推进乡村风貌提升行动。截至8月23日,全区2021年第一批“两高”沿线10.9万栋农房风貌塑造任务10.9万栋已完成10.75万栋;第二批“两高、两道”沿线9.6万栋农房风貌塑造任务9.6万栋已开工6.84万栋、已竣工4.8万栋。继续推进镇级污水管网建设运营、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设施建设、传统村落内传统民居和历史环境要素修缮,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办好民生实事,城市更新更有温度。实施城市更新各项工程,统筹推进城镇老旧小区和棚户区改造,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深入推进宜居城市建设,建立完善历史文化保护法规体系,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生活品质。截至目前,2021年度全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已开工1385个小区、14.1万套,既有住宅累计加装电梯累计开工建设544部、已建成148部,新增车位10097个、电动自行车及汽车充电设施5413个、文体休闲设施605处;棚户区改造新开工2.4万套、基本建成3.97万套,分别完成年度任务的75.47%和44.09%;指导南宁市开工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11344套,完成计划的81.44%;全区70段黑臭水体基本消除,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能力达到520万吨/日;城镇供水普及率达99.62%,城镇燃气普及率达到98.76%;建设改造地下管网2965公里,城市防洪排涝能力不断增强。
聚力改革创新办好民生实事,营商环境不断优化。改革创新多点突破。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行政许可事项网上可办率达100%,实现群众办事“一次不用跑”。大力推进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广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便利度和满意度总体评估结果位列全国第9位,达到全国一流水平。在全国率先上线首个省级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备案管理信息平台,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模式获得全国推广。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实现100%全程网办,信息化建设进度位居全国前列。深化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广西壮族自治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条例》于今年9月1日正式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