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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节能与科技处和标准服务中心党支部开展“学习《民法典》,争做懂法人”主题党日活动

发布时间:2022-05-26作者:admin来源: 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厅

  

  

  

  2020年9月29日,组织支部全体党员及建筑节能与科技处、工程标准服务中心全体工作人员,参加了由青海省建筑节能协会联合青海省建筑业协会等协会,联合泰和泰律师事务所举办的“《民法典》专题讲座”活动。参加此次活动人员涉及中共青海省住房城乡建设行业社会组织委员会联合二支部、建筑节能科技、工程标准、建筑施工、工程监理、房地产、园林绿化100多人。利用这次《民法典》专题讲座的契机,更加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民法典》宣传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驻厅纪检监察组关于抓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学习要求,增强法律意识,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建筑节能与科技处和标准服务中心党支部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开展了“学习《民法典》争做懂法人”主题党日活动。在开展主题党日活动中各党员干部认真聆听了泰和泰律师事务所谢治律师、龚美娟律师对《民法典》的宣讲,亮点解读,并开展了互动交流,学习答疑的活动。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认识具有中国特色、体现时代精神、反映人民意愿的《民法典》颁布实施所包含的重大意义、《民法典》总则、物权编、合同编、人格编、婚姻编、继承编、侵权编等的主要内容及亮点,学习认识了合同风险治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居住权等《民法典》紧密结合住建行业工作的内容要义。律师们讲座深入浅出,内容深刻、阐释精当,既有理论高度,又有生动案例,对深入学习理解民法典具有很强的理论性、针对性和指导性。对我们学习理解《民法典》很有帮助和启发受益匪浅。通过学习,使我们进一步认识到《民法典》是万法之母。正如法国思想家孟德斯鸠说,“在民法慈母般的眼里,每一个人就是整个国家”。也如律师们讲的“无论你是否关注《民法典》,但《民法典》始终在注意你”。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重大成果。《民法典》系统整合了新中国成立70多年来实践形成的民事法律规范,是一部体现我国社会主义性质、符合人民利益和愿望、顺应时代发展要求的法典,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实践特色和时代特色。是新中国截至目前体量最为庞大的法律,被誉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也是保护公民权利的法律汇总,是公民民事权利的宣言书和保障书,与每个人的生活工作休戚相关。要认识到《民法典》将会在我国政治、经济、法律等领域发挥核心性、基础性和全局性的作用。在民法典的保障下,我国的国家治理、经济发展和人民权利保障的能力和水平必将获得本质的提升的局面,要意识到《民法典》全面保障人民的权利,它所建立的各种法律规范和制度,都要实实在在地作用于社会现实,都要落到每一个自然人、每一项工作职能中的紧迫性、重要性。因此,学习《民法典》是我们当前重要的政治任务和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举措,是我们更好履行行政职责,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的需要。做为建筑节能科技工程标准化工作在依法行政中有工程标准作为技术法规、还有行政法规两大方面对行业高质量、以人为本发展方面有法律法规的支撑保障作用,所以我们更要提高政治站位,学习好、宣传好、实施好《民法典》。坚持做到学法、敬法、用法、守法,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治理建筑节能科技工程标准行业发展的难点和短板,不断进行行业治理体系建设和治理能力的提升。

  

  

  

  

  

  

  

  

  

  

  

  

  

  


原文链接:http://zjt.qinghai.gov.cn/html/113/2469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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