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建科〔2022〕8号
各市(州)建委(住房城乡建设局),长白山管委会住房城乡建设局,长春新区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城乡建设管理办公室,梅河口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依据《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吉林省民用建筑节能与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我厅通过对《吉林省建筑节能技术及产品推广、限制和禁止使用目录》征集、公示、反馈、论证等项工作后,形成了《吉林省建筑节能技术及产品推广、限制和禁止使用目录(2022年调整版)》,现予以发布。
各地在实施过程中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反馈给厅建筑节能与科技处。
联系方式:石景海 0431—82752609 82752489(传真)
邮箱地址:jljskj@sina.com
附件:吉林省建筑节能技术及产品推广、限制和禁止使用目录(2022年调整版)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