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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诚信成为重庆住建领域的“通行证”——市住房城乡建委强化信用建设为营商环境提供有力支撑

发布时间:2022-06-03作者:admin来源: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强化信用体系建设,是重庆住建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创新试点中推出的一个“硬核”举措。市住房城乡建委相关负责人近日介绍,去年底,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的意见》,明确在北京、上海、重庆、杭州、广州、深圳6个城市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强化信用“软实力”,筑起营商环境“硬支撑”,打造营商环境的新名片,成为我市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一个关键之举。最近半年多时间来,市住房城乡建委在强化住建领域信用体系建设方面展开了积极探索。

  如何营造公平竞争的环境,充分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市住房城乡建委在日常监管过程中,遵循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原则,将信用评价结果为优秀的企业及从业人员列入“红名单”,将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企业列入“黑名单”,并将“红黑名单”发布结果作为资质资格管理、评先评优等的重要依据,充分发挥信用管理评价制度在行业监管中的作用,有力推动了全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

  为规范全市住建领域市场秩序和企业经营行为,今年2月,市住房城乡建委出台了《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简称《办法》)。《办法》通过建立监理企业和监理人员信用信息档案,对监理人员履职情况和廉洁从业情况进行量化记分管理,通过网上公布、查询等方式,引导市场由“比价格”向“比服务”转变,营造诚信受益、失信受损的良好氛围。

  比如,《办法》制定了总分12分的不良信用行为量化记分评价体系,对监理企业和各类岗位人员分类管理。被列入守信激励对象名单的企业及人员,可以作为政策试点、媒介推荐、项目扶持、评优评先等活动的优先推荐对象,实施简化监督检查和较低的抽查频次;对记满12分,列入失信惩戒对象名单的企业,屏蔽企业信息12个月;列入失信惩戒对象名单的人员立即撤销在建项目的监理职务,限制其12个月内不得从事监理活动。

  4月,我市施行了《重庆市勘察设计行业信用管理办法》(简称《管理办法》),进一步引导和规范勘察设计企业行为。

  《管理办法》要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每年按照年度信用评价结果,对企业及从业人员实施差别化管理或服务。其中,对信用评价结果为优秀的企业,列入“红名单”管理,在办理行政审批、市场准入等业务中,提供“绿色通道”和“容错受理”等便利服务措施;优先考虑为政策试点、项目扶持对象。对信用评价结果为良好的企业,适当减少日常监督检查和抽检频次。对信用评价结果为中等的企业,实施常规监督管理和适度抽检频次。对信用评价结果为较差和差的企业,列入“重点关注名单”管理,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列为重点检查对象,提高抽查比例;在资质资格延续中,不得适用告知承诺制;不得作为评优表彰、政策试点、项目扶持对象。

  诚信等级越高,企业获利越多,不仅可简化审批程序,还能享受优惠政策和更多便利服务,这是不少设计和监理企业在营商环境创新试点改革中的感受。一位企业负责人表示,信用建设是企业竞争的软实力,他们将继续强化项目质量和安全管理,为企业更好地做大做强提供有力支撑。

  不仅如此,同步建设的工程监理行业综合信息平台和勘察设计与绿色建筑综合信息平台,也为诚信评价工作打下坚实数据基础。工程监理行业综合信息平台采取信息化手段采集监理人员、企业及项目信息,实施线上线下融合监管。截至目前,依据办法、通过信息平台已对29家监理企业及217名监理从业人员不良信用行为进行记分。勘察设计与绿色建筑综合信息平台信用管理系统通过信息化手段对勘察设计企业及从业人员信用信息进行采集、认定、公开、评价、使用,截至目前,依据办法、通过信息平台已对11家勘察设计企业、8名勘察设计从业人员不良信用行为进行记分。

  下一步,市住房城乡建委将继续围绕市场主体、工程项目、从业人员三条主线,完善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体制,加快住建行业信用管理政策体系和智慧化信用管理平台建设,营造守信者处处受益、失信者寸步难行的市场环境,让诚信成为重庆住建领域的“通行证”。


原文链接:http://zfcxjw.cq.gov.cn/zwxx_166/zwyw/202206/t20220602_1077588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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