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日前印发《四川省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消防查验和消防验收现场评定技术导则(试行)》(以下简称《导则》),进一步规范了全省消防查验和现场评定技术工作,巩固了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根基。省消防勘设中心有关负责同志对《导则》作出解读。
问:《导则》出台的背景?
答:2018年9月13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职责机构编制的通知》(厅字〔2018〕85号),明确将公安部指导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职责划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9年4月2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修订,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部门调整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导则》的出台,是响应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举措,是对住建部《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细则》等政策文件的细化落实,是做好我省房屋建筑工程消防验收工作、保障消防工程质量的切实需要。
问:《导则》的主要内容包括什么?
答:《导则》分为总则、术语、基本规定、竣工验收消防查验、消防验收现场评定、档案管理共6章和5个附录。“竣工验
收消防查验”章节规定了查验内容、查验资料、组织实施、查验记录填写、结果判定等要求。“消防验收现场评定”章节规定了现场评定内容、组织实施、记录填写、结果判定等要求。“档案管理”章节就消防查验、现场评定的归档资料进行了明确,要求按照《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范》DA/T28的要求归档。
问:《导则》的适用范围?
答:《导则》适用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改建(含室内外装饰装修、建筑保温、用途变更等)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消防查验和消防验收现场评定。
问:消防查验和现场评定的流程是怎样的?
答:《导则》对“消防各分部分项验收”阶段到“出具消防验收意见”阶段的流程进行了梳理,编制了消防查验和现场评定流程示意图(见附录B),方便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建设、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具体操作实施。
问:在消防查验方面,《导则》作了哪些规定?
答:一是组织形式。消防查验由建设单位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相关单位共同参与,查验内容若涉及技术服务机构的,技术服务机构也应参与其中。查验资料作为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的组成部分。
二是查验内容及组织实施。查验内容包括完成工程消防设计和合同约定的消防各项内容、工程消防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消防各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完成情况、消防设施性能、系统功能联调联试等内容检测情况。开展消防查验工作时,应填写《导则》附录C中的查验报告及查验记录。
问:在现场评定方面,《导则》的规定与《四川省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现场评定工作规则(试行)》有哪些不同?
答:一是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委托技术服务机构开展现场评定的,技术服务机构应出具《现场评定记录表》及《现场评定报告》,表格及报告式样见附录D。
二是创新制定了《房屋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现场评定指南》,对现场评定工作提供技术帮助,起到规范指引的作用。
三是依据消防相关设计、验收标准,编制了《房屋建筑消防工程分部分项工程验收标准条文摘编》,明确了消防工程分部分项验收标准,方便使用。
问:对建设工程办理局部消防验收是否有规定?
答:建设工程办理局部消防验收,应符合《导则》附录A.0.2的条件,其消防查验和现场评定按照《导则》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