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建办字〔2022〕99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管局、太原市房管局,各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省直分中心、焦煤分中心:
现将《山西省住建领域稳经济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6月9日
(主动公开)
附件:晋建办字〔2022〕99号关于印发《山西省住建领域稳经济实施细则》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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