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标〔2022〕60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乡建设局)、发展改革委、民政局、自然资源局、卫生健康委,合肥、亳州、宿州、阜阳、淮南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房屋管理局、房产管理服务中心):
现将《城市居住区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实施细则》和《城市居住区配套建设托育服务设施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安徽省民政厅安徽省自然资源厅
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6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城市居住区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实施细则》.docx
《城市居住区配套建设托育服务设施实施细则》.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