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关于开展2022年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专项巡查的通知》明确,该厅将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全省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专项巡查。巡查工作安排在2022年7月至11月进行。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巡查不另发通知,由巡查组直奔现场开展检查。巡查组根据各市报送的在建项目清单,按照随机原则抽取受检项目,每个地市抽查项目数原则上不少于25个。
此次巡查主要从以下范围抽取巡查对象:一是省、市重点工程项目;二是学校、医院、体育场馆、展览馆等公共建筑工程项目;三是市政工程项目;四是涉水工程项目;五是近两年事故多发的工程项目类型等。
通知要求,属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进行全覆盖复查复检。对自查自纠开展不力的,或未认真整改消除专项巡查发现安全隐患的,一律责令停工;对逾期不完成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的,一律提请发证机关暂扣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依法依规实施建筑市场信用惩戒。
如发现仍存在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等情形的,一律对相应责任主体处以暂扣直至吊销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限制其在广东省建筑市场承揽业务;对未彻底整改安全隐患且冒险施工作业的,一经查实,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将相关责任人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摘自《中国建设报》2022.07.07李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