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日,厅党组书记、厅长冯任飞主持召开厅务会议,研究厅“十四五”专项规划、厅本级行政处罚事项清单、自治区城镇供水水质提升三年行动方案等事宜。
会议指出,制定自治区“十四五”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专项规划,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对“十四五”时期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工作安排部署的重要举措。要坚持对标对表,在专项规划约束性指标、发展方向、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方面,与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十四五”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建议,国务院、自治区政府“十四五”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以及住房城乡建设部专项规划做好衔接,切实提高规划可操作性,构建起“十四五”时期全区住房城乡建设事业“1+10”规划体系,为实现以高水平规划引领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会议要求,要坚持问题导向,总结改革经验,进一步完善行政处罚机制,强化执法监督,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快法治政府建设,不断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会议强调,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突出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完善供水基础设施,加强水质安全管理,提升水质监测水平,切实保障城镇供水水质安全。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