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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省住建系统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的有关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2-07-14作者:admin来源: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为推进住建系统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工作,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政强制行为,按照《关于全面推进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制度有关工作的通知》(黑司通〔2022〕41号)要求,我厅印发了《关于做好我省住建系统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的有关通知》(以下简称“四张清单”),现进行政策解读:

  一、明确了住建系统柔性执法的新举措,共梳理我省住建系统不予处罚事项5项、从轻处罚事项5项及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事项1项。

  二、通知中处罚和强制事项涉及的11项,规定了符合条件的具体情形,如限期改正,主动消除、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等,对不符合条件的,仍依法进行处罚或强制。

  三、柔性执法是对不碰触安全底线的行为,采用处罚、强制与教育相结合方式监管,采用非处罚或强制手段可以达到行政管理目的的,不实行政处罚或强制。通过说服教育、行政建议、劝导示范、行政约谈、行政指导等包容审慎监管执法方式,引导、规范其合法经营,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环境、市场环境。

  四、倡导柔性执法,审慎实施刚性约束机制,并不是放弃监管,要同时兼顾执法的精准化、规范化,把握执法尺度。住建系统中涉及质量安全等违法性质恶劣、危害公共安全或侵犯他人和合法权益的恶劣行为,要严格监管,避免纵容个别企业肆意妄为,破坏社会公共秩序。

  附件:《关于做好我省住建系统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的有关通知》

  


原文链接:http://zfcxjst.hlj.gov.cn/news_info/1/31/2022-0053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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