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质函〔2022〕561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乡建设局),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广德市、宿松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为加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推动建筑业转型升级,根据《关于开展“红色工地”试点工作的通知》(建质函〔2021〕1014号)、《关于开展“绿色工地”试点工作的通知》(建质函〔2021〕1074号)、《关于开展“智慧工地”试点工作的通知》(建质函〔2021〕1071号)和《关于进一步推进住宅工程质量保险试点工作的通知》(建质函〔2021〕862号)要求,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在全省开展“四个工地”试点建设工作。经项目申报、市级推荐、现场核查、公示等程序,全省有58个项目列为“红色工地”试点,49个项目列为“绿色工地”试点,42个项目列为“智慧工地”试点,67个项目列为“安心工地”试点,现将试点项目名单予以公布。
附件:1.2022年“红色工地”试点项目(第一批)
2.2022年“绿色工地”试点项目(第一批)
3.2022年“智慧工地”试点项目(第一批)
4.2022年“安心工地”试点项目(第一批)
2022年7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2年“红色工地”试点项目(第一批).docx
2022年“绿色工地”试点项目(第一批).doc
2022年“智慧工地”试点项目(第一批).doc
2022年“安心工地”试点项目(第一批).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