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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福建省绿色建筑标识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7-14作者:admin来源: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各设区市建设局、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

  为规范绿色建筑标识管理,推进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按照《福建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绿色建筑标识管理办法的通知》(建标规〔2021〕1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我厅制定了《福建省绿色建筑标识管理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福建省绿色建筑标识管理实施细则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7月4日

  附件下载:

  


原文链接:http://zjt.fujian.gov.cn/xxgk/zfxxgkzl/xxgkml/dfxfgzfgzhgfxwj/gfxwj/202207/t20220708_595008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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