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住建法治网!
当前所在:首页 > 房产资讯 > 重庆力争用3年时间完成自建房安全隐患整治

重庆力争用3年时间完成自建房安全隐患整治

发布时间:2022-07-14作者:admin来源: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市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重庆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简称《实施方案》),明确要求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依法依规彻查自建房安全隐患,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完成全部自建房安全隐患整治。

  《实施方案》明确了本次专项整治的排查范围为全市城乡所有自建房,要求在持续推进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基础上,重点排查学校周边、劳动密集型企业周边、医院周边、在建大项目周边、铁路道路两侧、城乡结合部、城中村、三峡库区移民安置点、工业园区、工矿区、景区、安置区、古镇、老街、坡地建筑群、集贸市场、农家乐等区域,突出排查人员密集、涉及公共安全的经营性自建房。

  《实施方案》要求,各区县对排查的自建房逐栋建立台账,完成安全隐患初步判定,并建立城镇房屋、农村房屋综合管理信息平台,逐一归集排查信息,争取在2023年6月底前完成所有自建房排查摸底工作。

  为扎实推进自建房安全隐患整治,各区县将对经营性自建房集中开展安全专项整治“百日行动”,重点聚焦用作学校和幼儿园、餐饮饭店、民宿、宾馆、超市、农资店、棋牌室、浴室、诊所、手工作坊、生产加工场所、仓储物流、影院、娱乐、养老服务等具有公共建筑属性的经营性自建房,重点排查3层及以上、人员密集、违规改扩建等容易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经营性自建房风险隐患。

  发现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不具备经营和使用条件的,将立即采取停止使用等管控措施,安全隐患彻底消除前不得恢复使用。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核查应于本月15日前完成,处置整治工作将在今年9月10日前完成。

  《实施方案》还要求,对排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自建房,必须立即采取针对性措施,限期消除安全隐患。与此同时,还要加强巡查监测,确保自建房整治过渡期间的安全。此外,各区县要建立整治台账,实行销号管理,整治完成一户、销号一户。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自建房,综合制定“一栋一策”整治方案;按照先急后缓、先大后小、分类整治的原则,实施分类整治;严格落实产权人和使用人安全责任,对涉嫌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原文链接:http://zfcxjw.cq.gov.cn/zwxx_166/zwyw/202207/t20220708_10902775.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住建法治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金政互联资讯中心主办-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住建法治网 zjfzw.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7028685,监督电话:15010596982,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联系邮箱:zjzixunw@tom.com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院西配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