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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经营性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开始了

发布时间:2022-07-15作者:admin来源: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日前,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重庆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要求对各类经营性自建房开展“百日行动”,对危及公共安全的经营性自建房快查快改、立查立改,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方案》指出,重庆市将严格落实属地责任,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依法依规彻查自建房安全隐患。

  该《方案》要求各个区县要对本辖区内城乡所有自建房进行排查摸底,重点排查学校周边、劳动密集型企业周边、医院周边、在建大项目周边、铁路道路两侧、城乡结合部、城中村、三峡库区移民安置点、工业园区、工矿区、景区、安置区、古镇、老街、坡地建筑群、集贸市场、农家乐等区域,突出排查人员密集、涉及公共安全的经营性自建房。

  主要排查内容为自建房基本信息、审批手续、历史改造情况、改变用途情况、违法建设情况、结构安全状况等信息,重点排查结构安全性(设计、施工、使用等情况)、经营安全性(相关经营许可、场所安全要求等落实情况)、房屋建设合法合规性(土地、规划、建设等手续办理情况)等内容,并要求逐栋建立台账。力争2023年6月底前完成所有自建房排查摸底工作。

  《方案》要求各区县对经营性自建房集中开展安全专项整治“百日行动”,重点聚焦用作学校和幼儿园、餐饮饭店、民宿、宾馆、超市、农资店、棋牌室、浴室、诊所、手工作坊、生产加工场所、仓储物流、影院、娱乐、养老服务等具有公共建筑属性的经营性自建房,重点排查3层及以上、人员密集、违规改扩建等容易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经营性自建房风险隐患,确保管控到位。对于排查中发现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不具备经营和使用条件的,要立即采取停止使用等管控措施,安全隐患彻底消除前不得恢复使用。

  据悉,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处置工作要在2022年9月10日前完成。


原文链接:http://zfcxjw.cq.gov.cn/zwxx_166/zwyw/202207/t20220705_1088749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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