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3日-15日,省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第八督导组来深圳市检查工作。督导组听取了深圳市经营性自建房安全整治“百日行动”工作部署、任务进展、整治落实情况的汇报,并赴光明区、宝安区和福田区开展明查暗访、综合督导。
7月13日下午,督导组前往光明区玉塘街道长圳社区旧村B区开展暗访工作,对B区100号等5处自建房进行现场查勘。其中,督导组发现B区100号已判定为危险房屋并采取砌墙封堵的方式对周边进行围蔽,但因围蔽范围内有较多较高的植被生长,督导组要求属地加强对其进行周期性巡查并尽快采取进一步处理措施。
7月14日下午,督导组前往宝安区航城街道、西乡街道开展现场检查,对11处自建房进行现场查勘。记者看到,航城街道林屋路21号是一栋二层小楼,目前人员已被清空、房屋已被红色水马围蔽并张贴“此处房屋鉴定为危房,严禁出租、经营,过往行人请注意安全”的警示牌。督导组对宝安区自建房安全整治工作予以肯定,并要求加快自建房排查进度、信息填报和核对工作。
7月15日上午,督导组前往福田区南园街道、莲花街道开展现场检查,对锦龙新村3栋等9处自建房进行现场查勘。据了解,南园街道在巡查发现锦龙新村3栋存在安全隐患问题后,迅速进行紧急处置,目前该楼已经完成加固工作,经安全检测鉴定为Bsu级。这是福田区第一次由危楼业主自筹经费聘请专业机构完成危楼整改加固、安全鉴定,为危楼整治工作提供了范例,督导组对此予以充分肯定。督导组检查发现,锦龙新村3栋存在信息填报不完整的情况,要求属地全面梳理并加强信息填报的完整性、准确性、一致性。
明查暗访结束后,督导组向深圳市反馈了督导检查意见,肯定了深圳市“百日行动”工作成效,指出了需要推进解决的问题,并就下阶段进一步做好自建房安全管理工作提出八点建议:一是深圳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起步早、起点高、制度较健全并建立信息化系统和台账,要及时总结报送前期工作经验和做法,为全省开展专项工作提供借鉴。二是要根据天气等外因条件的变化建立健全隐患房屋分类预警机制,充分运用科技手段进一步加强对隐患房屋的分级分类管控。三是自建房安全管理工作牵涉面广、管理链条长,要持续做好跨部门协同发力。四是要严厉打击房中房、屋顶违章搭建行为,守住零增长底线,进一步削减历史存量。五是要持续加强基层网格员专业培训力度,增强对房屋安全管理的风险识别能力,做到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处置。六是老旧房屋较多的福田、罗湖等区要在完成自建房排查的基础上,适当扩大排查范围至建设年限较长、建设标准不高的老旧房屋。七是要加强市级信息系统与国家信息系统的衔接,加速推动系统数据互通工作。八是深圳市要发挥先行示范区作用,积极探索建立房屋全生命周期管理机制,研究房屋定期体检、房屋养老金和房屋质量保险等制度,推动房屋管理立法工作。
据介绍,深圳市委、市政府对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市区两级党委政府快速响应、狠抓落实,第一时间开展市自建房等房屋建筑结构安全隐患“百日攻坚”专项排查整治行动。
经排查统计,全市现有各类房屋约62万栋(含深汕),目前,深圳市已构建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工作机制,建立完善“1+3+N”的房屋安全政策体系,实行房屋结构安全“一图一表”信息化统管,全力推进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5月6日,深圳市在省内率先启动自建房等房屋建筑结构安全隐患“百日攻坚”专项排查整治行动。截至目前,专项排查整治行动正在稳步推进中。
接下来,深圳市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对湖南长沙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的工作安排,对照省督导组反馈的督导检查意见及有关工作建议,继续扎实深入推进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坚持“标本兼治”,不断健全完善深圳市房屋安全管控长效机制,将自建房等房屋安全牢牢抓在手里,确保公共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环境。(记者 窦延文/文 刘羽洁/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