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4日,人民日报海外版第10版刊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书记、厅长唐标文的署名文章《因地制宜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新实践 新思考)》。全文如下:
住房是民生之要,住有所居是美好生活的基石。作为实现住有所居的重要途径,保障性住房建设不断满足着人们对家的向往、对亲情的守候。
人民日报海外版7月14日第10版版面图。
在我国住房保障体系中,公租房重点保障住房困难和收入困难的“双困”群体,发挥着保基本兜底线的作用。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加快发展公租房,在解决城镇中低收入和住房困难家庭等群体的住房问题上取得历史性成就。
作为全国少数民族人口最多的省级行政区,广西加快完善住房保障体系,蹚出了一条边疆民族地区住房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新路子,努力让全区各族人民住有所居,为巩固拓展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成果、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提供有力支撑。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广西住房总量短缺问题已经基本得到解决,目前主要面临结构性供给不足的矛盾,特别是低租金、小户型租赁住房供给水平与人民群众需求相比仍然有较大差距。越是欠发达地区越要敢于解放思想、创新求变。广西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目标导向,立足区情、大胆探索,鼓励各地发展面积小、功能全、配套齐的小户型公租房,累计建设公租房48万套,让153万各族困难群众获得兜底保障。
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归根到底是为了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广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人民安居乐业、安危冷暖放在心上,将发展公租房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把保障和改善民生建立在经济发展和财力可持续的基础之上,因地制宜发展小户型公租房,努力满足各族住房困难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为促进民族团结和社会公平正义、逐步实现全区各族人民共同富裕奠定坚实基础。
一枝一叶总关情,一点一滴见初心。在公租房发展中,广西践行“以人为本”“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秉承“发展为了人民,发展成果让人民共享”的原则,坚持保基本而不降质量、兜底线而不弱服务,严格按照“三有”标准,努力提升公租房建设、保障和服务水平,让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在建设上“有高度”,选址在交通便利之地,按照宜居标准,科学设计小户型公租房的厨房、卫生间、阳台等设施,做到麻雀虽小五脏俱全,让老百姓有尊严地生活。在保障上“有宽度”,对“双困”家庭应保尽保,统筹将新就业无房职工、民族地区外来务工人员和大中专毕业生等群体纳入保障范围,充分彰显城市包容度。在服务上“有温度”,配齐各类生活、教育、医疗、交通、休闲、娱乐等服务设施,打造15分钟生活圈,最大程度实现群众生活便利化,提升群众居住舒适度。
民之所盼、政之所向。增进民生福祉是发展的根本目的。广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将坚持多谋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忧,坚持房住不炒、租购并举,在不断提升公租房保障水平的基础上,以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为重点加快完善全区住房保障体系,促进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住房困难问题,更高水平、更高质量实现住有所居,努力让壮乡各族人民的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作者为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书记、厅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