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建设中的南宁五象新区
近日,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自治区水利厅联合印发《关于对部分建筑业企业资质实施特许核准的通知》,明确自7月1日起,通过进一步优化资质审批管理,引进一批综合实力强、品牌知名度高的优秀区外建筑业企业,带给广西先进的管理理念、施工技术和生产方式,从而形成带动效应,引领我区建筑业企业向高质量发展转型,促进行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通知》主要对区外建筑业企业如何在我区申办包括公路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电力工程、矿山工程、冶金工程、石油化工工程、机电工程专业在内的二级施工总承包资质提出具体措施,制定了相应的核准条件、核准程序、事中事后监管措施,从而吸引区外交通、水利企业等其他行业企业“落户”广西,壮大广西建筑市场总体实力。
《通知》还对获得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的区外建筑业企业提出明确要求,提出了在一定时间内满足相应的人员、业绩、产值,以及5年内母公司必须持有子公司60%以上股份,且不得迁出注册所在地等规定,鼓励企业扎根广西长期发展,并倒逼企业做大做强,为广西建筑业发展作出贡献。
此外,《通知》还明确了对获得特许资质企业的管理事项,要求各市按照企业承诺事项的时间节点对其承诺事项进行核查,对未达到特许核准承诺要求的企业,将依法撤销其特许资质。(胡田田/文 苏委武/图)